養老金隱性債務憂與解
專欄
作者:鄭秉文
針對如此大規模的養老金隱性債務,一方麵要冷靜分析,客觀對待。目前對養老隱性債務和未來的缺口心裏沒底,建議國家審計署應內部搞一次“摸底”。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改革的優先排序已清晰可見,比如,基礎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製定社會保險待遇的確定和正常調整機製,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建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管理製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等。實際上,這些改革措施是一個整體設計,在很多方麵互為條件,某一兩個側麵改革難以單兵突進,因此,改革需要一個整體設計,是一攬子改革。
但是,我認為改革確實也有突破口,就是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此次《決定》的表述是“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改革”,這就與以往多年說的事業單位五省市試點有很大不同,說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改革是齊頭並進、“聯動”的,這充分表明中央下決心了,同時可操作性更強了。而實際情況確實如此,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條件越來越具備,一攬子改革中的建立職業年金製度的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包括此前人社部和民政部聯合出台社會組織建立職業年金新政。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是倒逼養老保障製度深化改革的契機,既可使企業職工受益,又可促進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係。在35年的改革中,有很多試點成功了,但是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卻是例外:2008年的五省市改革不成功;上世紀90年代事業單位改革有將近半數人參加,而至今僅有1300萬人。《決定》中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改革放在一起,說明新的中央領導集體的高層共識、政治決心、政治擔當等方麵都以全新姿態展現在世人麵前,未來的方案也必將充滿智慧。
另一方麵。我國養老金支付高峰將於何時到來?屆時會麵臨多大的支付缺口?我國目前還沒有養老隱性債務的官方測算,也沒有中長期養老金支付能力的預測製度。國家審計署幾次地方性債務摸底審計也未包括它,剛剛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是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萬億元,但也沒包括養老金。近年來,國內有學術界團隊進行了資產負債表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養老金。但總體來看,測算結果還比較保守,可即使如此,也承受了一定社會輿論壓力,一經公布就受到各方否定甚至指責。
實際上,此前有關國際機構已經對三十多個國家做過測算,結果顯示,這些國家的養老金隱性債務規模相差很大,最小的相當於其GDP的50%,最大的是300%。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他們都受到來自老齡化的養老金壓力。美國2012年5月測算的結果是,基本養老保險製度首次出現收不抵支的時點是2021年,繼而基金儲備枯竭為零的時點是2033年;中等發達國家韓國的收不抵支的時點是2035年,基金枯竭的時點是2060年;人口隻有470萬的發展中國家哥斯達黎加首次出現收不抵支的時點是2038年,基金殆盡的時點是2043年。
而中國實行一胎政策幾十年,老齡化趨勢很嚴峻,根據聯合國[微博]最新更新的數據,到2050年,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比是32.8%,而美國僅為27.0%,哥斯達黎加是30.2%。美國社保基金截至2012年底是2.73億美元,當年養老金支出是7830億美元,備付能力是347%;而中國僅為154%(2.4萬億/1.5萬億),換言之,美國的基金規模足以支付3年半的養老金支出,而中國隻夠支付1年半。據此判斷,中國養老金隱性債務的規模有可能比較大。
針對如此大規模的養老金隱性債務,一方麵要冷靜分析,客觀對待,比如,在中國養老基金規模中,有相當的財政補貼,而美國等國家沒有任何財政補貼。再比如,目前對養老隱性債務和未來的缺口心裏沒底,建議國家審計署應內部搞一次“摸底”。另一方麵,還是看到中國各級政府為養老金製度付出了極大努力,收不抵支和需要財政補貼的省份數量越來越少,近10年來已經減少一半,目前隻有十幾個省收不抵支。
時評人物:鄭秉文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是國內外享有崇高聲望著名的社會保障專家,“走窄路”的經濟學家。主要研究領域包括:西方經濟學,市場失靈,福利國家,社會保障製度比較,社保基金投資和企業年金等。發表和出版的文章和著作400多萬字,譯著100多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