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血火淞滬 一百一十四 血肉羅店之校長親臨前線(上)(2 / 2)

再多流一些血吧!再多流一些血吧!

再次的勝利,並且因為這群鯊魚的存在,倭寇將在一定的時間內無法登陸,這為我軍修築戰壕加緊戒備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我便下令,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幸之心理,我等可用的計謀已然用盡,這之後,倭寇必將慎之又慎,我們想要再度施計,便不會那麼容易了。

他們必然會嚴密戒備,開戰前必然會以火力優勢對濱海地區進行覆蓋式轟炸,而後再謹慎的進攻,這對於倭寇而言雖然耗費一些時間,但是卻是極為正確的方法,而對於我軍而言,這就意味著大規模傷亡的開始……

二十一日和今日的對決,我軍兩戰兩勝,殲滅倭寇不計其數,據不完全統計,二十一日的反登陸作戰當中我軍先是殲滅了倭寇一整個兒聯隊,三千餘人,而後空軍和炮兵的轟炸大概又造成了二千餘倭寇的傷亡。

今日的對決,粗略估計倭寇的登陸人數在五千人左右,被我軍殲滅的人數在兩千人左右,而被瘋狂的鯊魚群襲擊並且吃掉的倭寇,大約占了三千人,約莫著估計,倭寇的第十一師團已經被我們幹掉了一萬多人,損兵近半!元氣大傷!卻連一寸土地也沒有占領,羅店全境在我軍的牢牢掌控當中。

這不得不說是一場酣暢淋漓的大勝,於是,一封請功電文一式兩份發往了集總和國防部,發往集總是為了告知集總最新戰況,以便集總及時調整戰略戰策,策應戰局;至於發給國防部的,則是單純的為了請功,還有就是,告知校長,他的學生,又打勝仗了。

沒過一會兒,兩封電報接踵而至;第一份是集總的電報,上麵說了,張治中將軍對我軍的戰績大為滿意,極力褒獎我軍的英勇,並且說,今日倭寇第三師團對吳淞鐵路碼頭進行了第二次強攻,火力凶猛,幾乎被他得逞,結果臨了倭寇主動撤退了,他們還不知道是為什麼。

接到了我的電報之後才明白,第十一師團在羅店慘敗,他們害怕孤軍難支,於是主動退卻了,連著兩日,優勢倭寇的大舉登陸進攻都被我軍擊退,不得不說,我旅是立下了汗馬功勞的,隻是現在戰局尚不明朗,等到該階段戰役結束之後,再論功行賞。

至於國防部的電報,一樣是大行褒獎,又給我們全旅記了一次一等功,授予我二等寶鼎勳章,授予謝晉元大哥,彭林生大哥還有羅啟疆大哥各三等寶鼎勳章一枚,另授五等至九等寶鼎勳章共一百枚,由旅部自行決定授予有功將士,並獎勵大洋五萬塊!

算上上一次沒有到賬的大洋,我們已經得到了十幾萬塊大洋的獎勵了,這些大洋,我會悉數發給將士們,讓他們得到他們應該得到的。

而校長授予我二等寶鼎勳章,卻是讓我有些吃驚,寶鼎勳章一共分九等,於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國民政府公布陸海空軍勳章條例頒發行。於民國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訂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此章照舊頒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為大綬,四、五等為領綬,六、七等為襟綬附勳表,八、九等為襟綬;各等均有表。

此章頒給陸海空軍軍人,凡捍禦外侮或震懾內亂,具有下列戰功之一者頒給之:一、身先士卒迭殲敵寇者。二、忠勇奮發打成任務有事實證明者。三、殲滅敵寇獲得勝利者。四、平定內亂功績卓著者。五、鎮壓內亂擒獲叛黨首魁及潛逃者。六、鎮壓內亂奪取被據城池者。七、長官因公陷於危急極力救護以立功者。八、捕獲或轟沉叛軍用艦船或擊落飛機及捕獲戰車者。九、冒險救獲被難船隻或飛機得獲安全者。十、於一次任務中空中擊落敵機三架以上,地麵擊毀敵機五架以上者。

十一、本艦或他艦航海停泊中遇有危險冒險從事得以免其危險者。十二、空中轟炸命中敵之次要根據地、前進陣地、飛機場、港灣、橋梁、各級司令部、機械庫、各種輕型艦船、大型商船,或其他各項相當重要軍事設備,使之全毀或沉沒,而有充分證明者。十三、捕獲海賊或國際海賊證據確實者。十四、空中偵察所得敵情直接致我軍予敵有重大損失或達成其他相等重要任務者。

一般而言,將官頒給一至四等,校官頒給三至六等,尉官頒給四至七等,準尉及士兵頒給六至九等。即一等寶鼎勳章頒給一級上將,二等寶鼎勳章頒給二級上將,三等寶鼎勳章頒給中將,四等寶鼎勳章頒給少將,這是一般的奉行原則;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校官也可以得到高級的寶鼎勳章,但是一等和二等寶鼎勳章卻不在其內。

一等和二等寶鼎勳章一般隻頒給上將,就是中將在沒有立大功至足以升為上將的時候,也不可以獲得;而麵對著二等寶鼎勳章的獎勵,我有些難以自持了,校長這是再給我發出什麼訊號嗎?

當然,最讓我感到吃驚的,並不是寶鼎勳章的頒發,而是……

國防部緊隨而來的電文,民國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自南京啟程,前往上海前線,視察部隊,觀察戰況!

第一站,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