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二字的原義是互證的,《說文解字》解為“誠,信也,從言成聲。”“信,誠也。從人言,人言則無不信者。”這個解釋得出這樣的結論:誠、信二字都和人的言語有關。言出於心,“誠信”首先是人的言必由衷,正如《禮記·大學》篇所說:“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其次,“誠信”外化為人的行為,表現在人們所進行的各種活動、處理的各種關係中。從這個意義上講,誠信對於整個社會,應當屬於道德範疇;而對於個體人來說,“誠信”是內在的修為,是自律,而非他律。
我國上古時期,“誠信”先由篤信鬼神的虔誠開始,《左傳》上說:“祝史正辭,信也。”《尚書》上說:“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誠信的宗教色彩逐漸淡化,在那種“敬畏”的心理除去之後,誠信的實現常常要加上強製執行的手段。所以,誠信在當今社會,從某種意義上說又是一種法律原則。人們在商品經濟大潮的隨波逐流中既慨歎誠信的缺失,呼喚誠信的回歸,又不知從何處下手。我們暫且不去探究采用什麼樣的手段找回久違的誠信,這是一個很大的係統工程,我們不妨先回顧一下古代先賢們對誠信的認知、評價和教誨,也許對今天的人們有一定啟示。
關於人類誠信的缺失一直是古代先賢哲人們關注的話題,猶以先秦諸子為最,在“禮崩樂壞”的大背景下,他們紛紛發表自己的思想,力圖挽救將傾之道德大廈。雖然諄諄的教誨不能立見奏效,但千百年來思想的代代傳承,誠信觀的構建和理想,卻築就了我們民族的厚重脊梁。在眾多的教誨聲中,孔子的聲音無疑是最具代表性和感召力的。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友朋,是被十分看重的人際關係中的“五倫”。在《論語》中,對“五倫”關係中的誠信問題都有所闡述,其中很多內容確立了中華民族兩千多年來的道德規範。
君臣關係既指君王與臣子的關係,也指上下級關係。孔子認為君臣之間應當是禮、忠互動。《論語·八佾》篇有這樣的對話:定公問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回答:“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孔子認為,君臣關係的協調首先是君主應該以“禮”來驅使臣子,臣子才能衷心地服事君主,也就是以“禮”換“忠”,君無禮則臣難忠,臣不忠則往往由於君無禮,或者是禮已經過時。這句話的核心含義是:不管是為上的“禮”還是為下的“忠”,都應該是發自內心的誠信。
做人處世以孝悌為本,孝是對父母,悌是對兄長。孔子一貫主張先有孝悌而後生仁義。《論語·學而》篇:有子曰:“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悌是家庭和諧的基礎,家庭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這是一個由孝到忠,由家到國的思路,把家庭視為培養人的最初基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說法由此而來。《為政》篇中還有一則,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把贍養父母和養活狗馬作對比,如果不“敬”,二者還有什麼區別呢?“敬”的本意有兩個:一是約束自己,一是恭敬他人。先約束自己,就是以誠信修身,然後就能恭敬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