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他在一個陌生的網吧上網,一直到淩晨,他叫網管,說給我一包萬寶,網管說,這已經是你要的第三包煙了,他說,和你有什麼關係?
對話框已經持續了開了四個小時,他好象在和人談判,動作到最後都沒有改變,隻是重複點煙的動作,地上散著一些空可樂瓶子,麵色蒼白,他想睡覺,因為晚上喝多了酒,耳機裏是林肯暴烈的音樂,他終於看見她的回答,她說,對不起,因為要結婚了.
他什麼也沒有說,抽完了半枝煙,發了一會呆,關掉電腦,從衣服裏掏出一張銀行卡,然後又叫來網管,對他說,這張卡裏有一萬塊.是我的賠償.
他的耳機還沒有關掉,聽到那些英文單詞.
totheendoftheday
theclocktickslifeaway
itssounreal
didntlookoutbelow
watchthetimego
rightoutthewindow
網管很木訥,手裏拿著他給的一張卡,看著他,疑惑.
他說,intheend
然後站起來,把自己的手機握在手裏,一使勁,他聽見手機屏碎了,再一甩手,本來破碎的手
機撞到電腦的顯示屏上,瞬間顯示屏裂開了一個醜陋的傷口.
他覺的這還不夠,於是抓起剛才坐過的凳子,奮力掀起,隻一個背手,剛才還工作的電腦就變成了垃圾,整個網吧的大廳鴉雀無聲,所有人都抬起頭,看著他.
他仍舊覺得不夠,於是鍵盤,鼠標,靠近的玻璃窗全部被他砸爛,直到手裏的凳子扭曲了形狀,虎口也震出了縫隙,才停止,他推開圍觀的人,走出網吧的門.
整個期間,沒有說出一句話.
他知道她在哪,他知道她明天結婚.
隻能前往,他沒有辦法,淩晨的大風吹開了衣服,仍舊是入秋時的黑色風衣,不能抵抗冬天的溫度,但他已經習慣,他穿著她最後送的那件風衣幾乎走遍了世界,但遺憾的是他沒有走出心裏的那片陰霾,於是隻能前往,他走了兩個小時的夜路,萬寶嗆著他的身體,給予了殘存的清醒,然後看見一輛回鄉的客車,他付出了最後的一點錢,倒再最後一排沒有人的座位.意識逐漸模糊的時候,他問他自己,是不是已經給了所有能給的東西.
到達那座城市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他慶幸自己仍舊能夠回來,因為走之前沒有聽到她說再見,他總是很在意這樣的告別,比如入睡前的晚安,比如離別前的再見,他自幼缺失安全,於是隻能把每次的問候當成永遠,這樣的方式讓他覺得溫暖.寒冷的人總是渴望溫暖,但極端的執拗,他在路上想起最後一句話,他說,我要娶你.
他知道這是他最後的堅持,也是他的絕望,那種刻骨銘心的絕望來自於不能完成的願望,願望又總是另一種希望,而他的希望,便是給予的絕望.他很困惑,總是在這個怪異的圈子裏遊蕩,找不到出口和光亮,他一次又一次告訴自己,下一個拐彎也許就是漫漫溢出的方向,但是他走了太多的地方,他知道,他還是沒能用日暮愈合自己的傷.
他沒有覺得沮喪,因為他沒有了時間,分開之後,他總是一個人走很多的地方,沒有什麼朋友,隨身不攜帶地圖,甘願在每個城市裏經曆迷路,再走很遠的路,在車上睡著,路過大學,去踢一場球,然後坐到路邊喝光一瓶礦泉水,看見前側的太陽落了地線,直到累,才能宣告結束.
下了車他仍舊在行走,已經習慣了這樣的跋涉,路上買了一朵花,他叫不上名字,但知道那不是玫瑰,味道很濃烈,顏色白豔.玫瑰沒有這樣曖昧的特征,然後看見了一排黑色的迎親車.
他看見她從車裏下來,他從來沒有看見她穿婚紗的樣子,無暇的潔白,讓他眩暈,他看見那個男人輕輕的抱起她,他看見他的微笑和她的微笑,然後他終於看見,自己的微笑.
他一直覺得自己是唯一,是任何人的唯一,可惜他錯了,因為他從她的臉上,看不到任何一絲不安的痕跡.
他躲在一個沒人能看見的角落,看完了整個儀式,看完了她所有的笑容.他甚至覺得,她真的幸福了.
走到最高的那層樓,那朵花還是沒能送去,因為他不知道那是一朵什麼花,但他走之前轉過頭,看了最後一眼,默默的說了一聲,再見.就像他第一次見到她時那樣,露出白色的牙齒,開心的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