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為雪冤獄 多麵出擊(2 / 2)

“看起來處理任何事,都不能偏聽偏信任何一麵之詞;那怕是來自某些重要領導或要害部門。”費書記終於考慮成熟地,認真沉思著說。“他們一開始就說鄭壬君這人反黨厭政是有曆史淵源的。說他早在讀大學時,就曾自恃在少林寺學過武術,會幾路拳腳,曾打傷過大學人事處長和外校同學;卻原來不是傷害,倒是正義反腐和見義勇為。至於那兩封誣告市縣兩級黨委對信訪工作‘不作為’的舉報信,即便真係他所為,亦上升不到反黨反政原則上去;隻是作為專職信訪幹部,又係一部門負責人,如此向上級寫信責怪本級領導,既有點推卸責任,亦有點陽逢陰違的嫌疑。當然,究竟是否他為,不還有個調查取證和核對筆蹤的問題嗎?再說哩,因你倆係男女朋友關係,而通知你回避問題;完全是扯淡!朋友的範圍太大了,既然不是夫妻,豈能按近親屬對待?待會兒我親給老劉頭打個電話,讓他取消這一混蛋通知,馬上吸收你參予此案審查。還有其他啥問題嗎?沒有?好,再有啥疑問隨時同我聯係。”

當晚在城郊某住宅小區,葉家獨家小院,葉藍的臥室裏。兩位大學同窗好友,數年間再次相見,盡管有許多知心話和離愁別緒,急待表白抒發,但當前擺到她們麵前的,卻是另一急迫和急待解決的嚴肅課題——鄭壬君的冤案問題。她倆能不心照不宣的共同關注嗎?一個做為當事人的女友和曾經的友好同事,對方的事亦更是自己的事,又怎不時時牽腸掛肚?另個是雖不曾認識當事者本人;但從數年前在省學聯抽出服務,“省大學生書展”時,便早結識了對方名字;又根據“字如其人”的普遍道理,亦就從那時起,便已對對方建立好感;且尋尋覓覓這麼些年,今可有機會相見了,卻又是在如此背景之下;也許正因為此,實習律師趙儷,是多麼急切想親見當事人一麵:一為了卻多年神思心願;二想以自己觀察員的身份,當麵給對方透露點什麼有助翻案的資料,做為見麵禮呢?三是自到津水以後便隱約聽說,“原來現正被審查對像鄭壬君,卻是她閨中密友,大學友好同窗的男朋友”?故她在內心酸澀的同時,卻又不無好奇;這就更增加了急待探視對方的焦燥情緒。所以基於上述情況,兩人對“誣告案”的共同關注,早蓋過了她們的“閨中隱私”。

“剛才你說,搜遍中外古今曆史,及乎每隔一段,總會有‘文字獄’的冤案發生。”葉藍深有感觸地說。“近幾年改革開放,解放思想,政治生活可謂民主,也未再聽說有‘文字獄’的冤案發生;想不到一向聰明如他鄭壬君者,卻憑該倒黴,竟因當年在省城一次見義勇為,一次參加‘省城大學生書法展’;原本兩次都是大好事;未料從此卻給自己惹下禍災麻煩:上級多年都不興‘文字獄’了,他誤闖槍口上。且古今中外所興‘文字獄’,多是指文章中出現反現政問題,他卻創造了以書法‘反現政’的先例。此事若非咱親聞親睹,任誰說咱也不信;卻竟在有著愛黨愛國優良傳統的,老革命根據地的津水發生,不僅滑天下的大稽,更讓人匪夷所思。”

“葉藍,難道你真的相信,這事果是如鄭壬君者聰明人所為?”趙儷頗含深意地問。“據我所知現時普通上投舉報信者,為不暴露自己‘盧山真麵目’,不是找人代筆,便是自改字體。用自己書法字體寫舉報信,豈非白癡或笨蛋所為?這麼簡單的道理,呂副書記劉主任他們都不考慮;除非他們另有目的?”。

“這事的真假正偽,不是你我,亦不是費書記等正派領導,誰的一廂情願所能決定。”葉藍頗感無奈地說。“你讀研是學法的;用一句法律上的常用術語是:重證據而不輕信口供。吾等信不信又有何用?”

“可你也別忘了,我國法律上還有一條法語是:重證據,更重調查研究。為取得給朋友翻案的實證鐵據,我們何不盡快走出去,到相關地方去積極查找證據呢?”

“哎,對了,今下午俺已得費書記特許,正式回到專案組裏。”葉藍當即堅定地說。“從明日開始,俺便按從為鄭壬君翻案角度出發,重新去搜去新的證據。”

“俺是隨組觀察員身份,亦有權參與調查取證。”趙儷堅定地說。“明天俺陪你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