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我被孫博和王爽送進醫院,縫針吊鹽水。這是朋友之間應該做的事,不值一提。
而讓我意外的是,琳琳竟然來看我。
或許是白天的緣故,她穿的是我喜歡的風格——像個學生一樣。但是我沒有像曾經一樣,用欣賞的目光注視,而是一直背對著她;從她進門開始,我們就一直這樣對話:
“你起來了哇?”
“還疼麼。”
“對不起哦。”
……
聽見那稚氣未脫的聲音,我的心翻江倒海,假如沒有前一晚那一幕,在這樣封閉的空間裏,我一定會緊緊的擁抱她,給她瘋狂的吻,然後訴說著我對她的愛和想念。可是,一切都不是從前了,我隻說了一句話:“我求你一件事,別去陪酒,要什麼,我都給你!”
“嗯。”她竟然答應了。可是我沒有任何欣喜,心裏反而是一種悲涼的感覺。
之後我們就長時間的保持著沉默,在沉默中,她靜靜的離開了。
等她出門之後,我才轉過身去,撕下臉上的紗布,然後看著鏡子裏的刀疤。
我一共縫了二十七針,而其中四針在臉上。那種從右眉一刀劈下的刀傷……如果不是我的眼窩很深,恐怕我的眼睛能不能保住都不一定!但這種傷還比那清多少呢?基本等於毀容!我還記得當時上學的時候,特別崇拜刀疤,甚至想過用什麼方式給自己的臉上來那麼一條:就是這種眉毛中間切開,一直到顴骨那種長長的刀疤!這種男人看起來多牛掰,多有味道。而十年後,我竟然實現了。
有時候,我會常常有一種感覺:你曾經所希望發生的事情,好的似乎永遠不會發生;不好的,卻或早或晚,早已應驗。
可是當你實現了的時候,卻早已不是當初想要的那份心情。
比如這道刀疤,曾以為很酷,可是真的到了臉上你會發現,是一個多麼醜陋了的東西,無論你在什麼地方,總有人會多看你幾眼,用那種特殊的目光;無論你和什麼人見麵,最開始說話的時候他總是無意的先看著你疤痕,那種觸目驚心的表情;而當你要和某人談一些合作上的事情時,他除了考慮利益,額外還會考慮你的人品!
本來,和琳琳相比,我就已經很老。
再加上這道疤,我便是又老又醜。
所以我隻希望她能答應我離開1998,其它的事情,就像一場夢,醒了也就結束了。
……
我的傷並不是特別嚴重,沒有必要住在醫院裏,但我不想回家,回家會麵臨著公司的事情,公司的事情會讓我想到王爽,以及孫博。
其實從理智上講,我不怪他們。
那種情況下,一個人被打,三個人也是被打,我何必一定需要他們也受傷心裏才平衡呢。況且,三十歲的人,輕易不會參與這種打打殺殺的事情,在此之前王爽就提過這樣的事情:我們之間就不要玩社會那一套了,真有什麼麻煩,我們出錢搞定!
但讓我自己難過的是:我,就是那麼一個天真又較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