韭菜旁若無人隻管喝酒,說是喝,不如說是倒來得準確。突然韭菜左望右尋,似乎在找什麼,身後的幾人並沒在意,小凡首先將紙筆遞了過去。大家才會意過來,怪才靈感來了。
隻見原來還泛白的紙,一到韭菜這,就電光火石般多了些趣味,韭菜氣宇軒昂,一揮而就:
曾經,困頓在閉世校的台階。
曾經,寂寞在回家的路。
曾經,糾結在斷橋邊上。
而今,風卷殘花,而今,蕭索淩厲,而今,撲朔迷離。
蒙娜麗莎之所以笑,是因為看到達芬奇的眼!
寫完後,韭菜掉出一滴眼淚。兩年,兩年的感情,她既然如此絕情,自己又何必執著呢?
韭菜突然驚詫,旁邊五個人映入眼簾。那幾人開了口說明了意圖。
韭菜有一絲鬱悶,久未開口的他,這時候卻說話了。
“要讓我寫情詩,不難,隻需味覺對了,就對了。”
第一次聽見韭菜說話的五人,被韭菜那略帶磁性的聲音迷住了,半餉才回過神。
小凡也是主修文學,自然明白此話用意,“不知酒哥要尋何味!”
“無需雕欄玉砌,碎瓦足以!”
“酒哥要陳年老酒?那我們即刻便去找來!”
這五人,並不是普通大學生,他們可是有錢、有背景的貴公子。這五人為了追到中文係靚妹,不得以委曲求全,甘願折腰當跑腿。
不久,五十年陳五糧液,百年陳茅台等等濃香型白酒紛紛從五個貴公子專車後備箱搬出,放在了韭菜的出租屋。當然是由傭人來搬了,因為那些酒實在太多了。
愛酒、懂酒、惜酒的韭菜,見到如此多的酒,心下高興。抓起一瓶茅台就往喉嚨慣,好久沒那麼痛快了。接著一口氣喝了三瓶,開始混混沌沌,眼冒金星,還不時的打嗝。由於已有醉意,便倒在床上盡情放鬆。轉念一想,情詩!但這好酒喝了,沒有美人,難做情詩。對了,隨便作幾首塘塞下得了。於是揮毫作五首絕句,那五人一人一首,高興而去。
韭菜也是沒鬧明白,自己喝了那麼多酒,怎麼就沒有真正醉過呢?
如果他知道自己是新一代異能使,擁有超特殊異能的時候,不知道他還會納悶不!
其實他下肚的酒精能量已經化為異能存於身體,這使他反應更加敏捷,速度更快。無疑這是以後做異能刺客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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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君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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