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錯曾經很危險
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有兩麵性。批判自己固然是自我救贖的途徑,逼人檢討也是搞垮別人的手段。因為一旦檢討,承認錯誤,就意味著“有了汙點”,在氣勢上就“落了下風”。就算這會兒不整你,把柄卻落到別人手裏了,隨時隨地都可以翻出來,老賬新賬一起算。我們畢竟不是皇帝,誰都擔不起這風險。
其實就連皇帝也不敢。要知道,皇帝之所以能“君臨天下”,是因為“奉天承運”。這就不能犯錯誤。犯錯誤,就不是“天之驕子”了。也因此,皇帝決不能認錯,更不能懺悔,最多隻能後悔,比如“悔不該酒醉錯斬了鄭賢弟”。表麵上看,這似乎是檢討自己。但那責任,卻全在酒。說到底,還是不負責任,因為他根本就負不起。
皇帝都擔不起的,官員也擔不起。何況“受命”的是皇帝,“親政”的也是皇帝,怎麼能向官員問責?不能問責,就隻能“問罪”。罪責不明,就隻能“誅心”。誅心,就是問動機,比如問官員“是誠何心”,也就是問他“居心何在”的意思。這其實也是問不得的。什麼叫“居心不良”?最起碼也是“謀私”,弄不好就是“謀逆”,誰擔得起?也隻好極力洗刷自己,設法栽贓於人。大家都標榜自己“動機純正”,指責政敵“居心不良”,也就非搞陰謀不可。最後,陰謀論和動機論,就成了派別鬥爭的常規手段。這時,還有人敢認錯嗎?
曆史的經驗值得注意,過去的苦難記憶猶新。這就使許多人成為“驚弓之鳥”,十年怕井繩。所以,我雖然堅決反對“陰謀論”和“動機論”,但對懷疑他人動機的被批評者,還是留有一份理解和同情。
不會認錯又如何
這,大約就是中國人的“認錯史”。由於這樣一種曆史,我們已經不肯認錯,不敢認錯,也不會認錯。比方說,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裏,該向誰認。曾經有某官員私生活出了問題,檢討的話卻是“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其實他那檔子事,頂多對不起老婆,跟黨和人民有什麼關係?這樣“大而無當”的認錯,一聽就是“言不由衷”。
不會認錯,也就不會道歉。曾經有某媒體,因“報道失實”向某機關道歉,其實這個機關,或者部門,或者單位,是靠納稅人的錢來維持的。納稅人的錢怎麼花,有沒有鋪張浪費,媒體當然可以質疑,可以監督。就算報道不夠準確,有誤差,更正即可。即便要道歉,那也該對讀者,哪有向監督對象道歉的道理?這是典型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裏。
不會認錯,也就不會批評,甚至不會提問。比方說,開口就問人家的動機,甚至預設一個“道德汙名”,問人家是不是。同樣,要為自己或自己人辯護,也是拿對方的動機做文章。其實動機這事,往往無法證明。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毫無意義。有分量的批評,都是擺事實、講道理,或者看事實有沒有出入,或者看邏輯有沒有漏洞,然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惜,這種方法,我們常常不會。
實際上,對自己缺乏反省的人,也很難真正地了解別人。自己的錯誤都不能發現,又豈能抓住別人的要害?也隻能糾纏於表麵現象和枝節問題。大家都不講事實,不講道理,思維能力和國民素質的提高,恐怕就成了永無期日的事。認錯,是不是很重要?
(選自《公民心事》/易中天 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