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黑了。”我說。
“我沒心情和你開玩笑。”於晴說。
“可能女生更情緒化一些。”我回到道。
於晴說:“那好,童大成,我問你,在情緒化方麵,你喜歡不喜歡我。我不是一定要在一起,我隻是想要一個答案。”
我說:“有喜歡的情愫,但是我現在還沒分清楚這是友情還是……”
於晴打斷我的話:“你是傻還是情商低,喜歡就是喜歡,這種東西都分不出來你還有臉活著?你做任務的時候那些精明去哪了?你不要當我是傻子一樣說這種話騙我。你這樣明顯地騙我讓我感覺自己很沒有尊嚴。”
聽到於晴這句話,我忽然發現她說得對,非常對,我真的是通過騙自己的方式讓自己相信,然後又騙了於晴。
我甩開一切包袱解剖自己的內心發現,事實上,我喜歡她,確實有點喜歡,或者蠻喜歡,我必須承認。
如果我想拒絕,我完全可以告訴她我不喜歡她,沒必要去說“分不清友情愛情”這樣的話。
如果我想接受,完全可以告訴她我喜歡她。
現在的我,隻是在做一個極其惡劣自私的事情,一邊不甘心接受她,卻又怕完全拒絕後,會失去一個“備胎”——萬一我最後別無選擇,可以和於晴在一起。
因此我一直在選擇這樣一個模棱兩可的態度。
我逃避的不是自己的感情,而是一個果斷的選擇。
忽然意識到這一點後,我發現原來一直自命清高的自己竟然是如此下流,我一直不恥“備胎”這種行為,卻毫無意識地做了這樣一件事情。
“於……於晴。”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隻能結結巴巴地支吾著。
於晴冷笑著看著我:“想明白了?是知道到底喜歡不喜歡我了,還是知道自己的行為多麼無恥了?”
我想,我應該、必須給她一個明確的答複,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原諒我的自私。
於晴盯著我半天,看我沒反應,終於“切”一聲冷笑,說道:“窩囊廢。走吧,酒醒差不多了,該回去了。”
我自責地看著於晴,跟著她走出了餐廳。
我剛要上於晴車,她一把推開我,說:“還挺自覺。”
我說:“幹嗎?”
“不讓坐。”
“我車在停車場。”
“自己打車過去。”
“這大半夜的不好打車啊。”
“那就走過去。還有,我明天要檢查英語作業。”
“喂於晴你……”我話還沒說完,於晴的車已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