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愛子女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生活中,經常可以聽到這樣的話:“我們的童年過得很艱辛,再不能讓孩子經受我們的那些磨難了。”“現在條件好多了,又是隻有一個孩子,因此,無論如何不能讓孩子吃苦受累。”正是懷著這種想法,父母們盡其所能地從各方麵滿足孩子的需求,包括一些不必要的甚至是無理的要求,代替孩子完成一些理應由他們自己完成的事,如做作業、幹家務、值日掃地等等。他們盡力把孩子的生活道路鋪得平平順順的,似乎這樣就能保證孩子幸福健康地成長。但是事實上,父母的這種觀念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危害。
李英33歲才生下兒子,全家真的像是得到了個天大的寶貝一樣。兒子自然也就得了個名字,叫小寶。
從小寶出生,李英就辭了工作做專職媽媽,一心一意地在家帶兒子。從小,兒子的吃喝拉撒、穿衣睡覺、生活起居,都是李英一手操辦、親力親為。小寶呢,當然也就和媽媽最親近,整天像一塊“牛皮糖”似的,不是鑽在媽媽懷裏就是拉著媽媽的手轉來轉去,一會兒也離不開。
轉眼,小寶已經10歲了,是個四年級的小學生了。雖然已經快和媽媽一樣高了,可還是一副離不開媽媽的樣子。每天早上要媽媽親自來幫助穿衣服,讓媽媽送到學校,還要親一親才肯進學校;放學了,要媽媽去接,一見媽媽就要撲到懷裏親熱一番;晚上是媽媽陪著做作業、看電視,然後再給他洗澡,陪他睡覺,有的時候小寶還一定要讓媽媽摟著才能入睡。媽媽有時也覺得小寶有些太黏人、太不獨立。可是多少年的習慣了,小寶一離開媽媽,吃飯、睡覺、學習、遊戲就問題不斷,媽媽心裏也總是空落落的,像是丟了魂兒一樣。
也不斷地有人提醒李英:小寶都這麼大了,不能還像小時候那樣總是又摟又抱、親個沒完,更不能老幫助兒子洗澡、穿衣,還陪他睡覺了,這樣對孩子不好。可李英覺得,小寶從小就是自己帶大的,交給別人不放心,讓小寶自己做又怕他做不好、受委屈。再說,自己的兒子嘛,有什麼需要避諱的呀。隻要有人跟李英提起這個,李英總是說:“沒事兒,我兒子就是跟媽親!誰說我們,誰就是嫉妒。”
父母疼愛自己的孩子,即使對已經10來歲的孩子,也是照顧得體貼入微、仔細周到,還總是像對待小寶寶一樣與孩子親密無間,甚至連洗澡、睡覺都不避諱異性父母。
這表麵上是父母愛孩子、照管孩子的方式問題,但實際上卻關係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心理學研究表明,3~6歲的孩子是通過父母認識異性的。如果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對異性父母的依戀過於強烈,很容易出現“戀父”或“戀母”情結,會使孩子在開始出現朦朧性意識的時期,性心理發展出現障礙,出現一些如對異性父母過分親昵,嫉妒和怨恨父母和其他人親熱,把異性父母當做自己的私有財產等心理變態的現象,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甚至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並影響到孩子成年後的婚姻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