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培養興趣、發現天賦、形成特長——讓孩子快樂地“當自己”(1)(1 / 3)

各位家長,你們好!今天我想和你們探討一個話題——讓孩子快樂地“當自己”。“讓孩子快樂地‘當自己’”這句話是台灣著名漫畫家蔡誌忠先生的教子格言。蔡誌忠先生認為對子女的教育,家長應該順其自然,因材施教。孩子喜歡做什麼,就讓他去做什麼。家長不要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不要強迫孩子做這做那,不要指望孩子來實現你的理想。家長要給孩子留一個自由成長的空間,讓他快樂地“當自己”。

蔡誌忠先生獨特的教子方法實際上是繼承了他父親“無為而治“的教子方法。

蔡誌忠出生於1948年,他出生前,家裏夭折了四個哥哥兩個姐姐。蔡誌忠來到人世時,父母對他唯一的期盼是——活得健康。至於怎樣成長,則是適情適性,自由發展。因此,蔡誌忠從小做事,都是自己獨立思考判斷,後果自負。

一天,蔡誌忠和大哥的兩個兒子在一起玩。父親走過來問他們:“你們長大以後想做什麼?

““我長大以後要做大總統!“大哥的長子說。次子答:“我想做大老板,賺好多好多錢。”父親的眼光轉到蔡誌忠身上。“我最想畫招牌畫!“父親什麼都沒說。

小學畢業時,蔡誌忠是全校唯一考上彰化中學的學生。中學時蔡誌忠有空兒就去漫畫書店,嚐試自編劇本,作品寄到台北的出版社,采用率很高。蔡誌忠的大部分時間都被漫畫勾走了,用在功課上的不及十分之一。

1963年,蔡誌忠15歲,台北一家漫畫出版社“集英社”邀他畫漫畫。當時對蔡誌忠而言,放棄學業以畫漫畫為生,他很樂意,可他擔心父親不答應。一天,蔡誌忠對正在看報的父親說:“爸,我明天要到台北去畫漫畫。“父親說:“有工作嗎?““有了。““那就去吧!“這簡短的對話,成就了蔡誌忠的一生。

離家時蔡誌忠僅帶了250元錢,在出版社起初月薪300元,第二月就升為600元。三個月後,竟被當時台灣最大的“文昌出版社“以每月3000元的高薪聘去。

蔡誌忠並沒受過正規的繪畫訓練。上小學時,正值諸葛四郎、小俠龍卷風之類漫畫盛行。他便照著畫,課本凡沒有印字的空白地方都畫滿了他心愛的漫畫人物。奇怪的是,他一開始學畫就有“好象可以出版“的自我感覺。後來,向台北投稿,果然受到讚賞。

1971年,他以自己的作品代替文憑破例獲得考試資格,擊敗30個執有專業文憑的對手,考入光啟文教視聽節目服務社。花錢買了當時認為是好的卡通電影,一格一格放映臨摹。五年之後,他辭職和朋友聯合創為卡通公司,陸續畫了好幾部動畫片,並以其中的《老夫子》第一集問鼎1981年卡通影片金馬獎。

1983年,他為了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毅然關閉卡通公司,開始在報刊雜誌上發表風格獨特的四格漫畫。先後創作了大醉俠、盜帥獨眼龍、刀客、肥龍、單身女郎、光頭神探等趣味盎然、老少鹹宜之作。作品在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和台灣長期連載,深受歡迎。

嗣後,在赴日商談某出版事宜時,他第一次接觸到《莊子》,十分欣喜,生意沒談成,卻從日本帶回了漫畫《莊子說》的全部手稿。接著,漫畫形式的《老子說》、《孔子說》……

相繼問世,數年內竟達25種之多。為此,1985年當選為台灣十大傑出青年,並享有“台灣漫畫大王“稱譽。

當蔡誌忠獲台灣“十大傑出青年“時,他特邀父親一同參加頒獎典禮。蔡誌忠致謝辭時,請坐在來賓席的父親站起來,他握著金手獎感謝父親:“感謝爸爸當年沒有逼我繼續上學,沒有叫我繼承他書法的愛好,因而才使我有機會畫漫畫……”

蔡誌忠15歲去台北當職業漫畫者。如今,近40年過去了,蔡誌忠的漫畫已在38個國家出版發行,總印數達4000萬冊。冬天是蔡誌忠一年中的創作高峰,作畫速度極快的他,最高紀錄一個月畫3000張草稿,一天45張。蔡誌忠說:“畫對我來說,點子、想法更重要。千萬不要將畫畫當作一回事,而是要將畫什麼當一回事。“蔡誌忠說自己是個相當放縱的人,不讚成“勤於藝,荒於嬉“,相反欣賞“勤於嬉,荒於藝“。他說:“放縱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是我的原則。我想做的事,就是閱讀與創作。”

蔡誌忠為人父後,對獨生女兒同樣“不加施教“。喜歡狼的蔡誌忠說,“是狼啟發了我“。他相信狼在大自然極度惡劣的生態圈中一代一代所形成的頑強競爭力,正是得益於“不加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