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約法正行(1 / 2)

我心想:我和表妹許嫣血源上親如兄妹,不也正如秋桐你和你哥的關係一樣,彼此親近一點也屬正常啊!何來欺負之說?那次我和小灑他們去舞場,是在你離開後才臨時知道的,隻是想學會之後陪你跳而已。跳舞是正常交際活動,又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你不是也去跳過嗎?事前事後都沒告訴你是不對,可也夠不上欺騙之說啊!誌勇、小灑兩位也是,怎麼不看清楚對象就什麼都說。見秋桐哭得這麼傷心,我再沒申辨什麼,一邊給他遞紙擦眼淚,一邊順著她的心意,不停解釋、勸慰和承認自己的不是。心情平靜之後,秋桐氣卻未消,恨恨地冷冰冰對我道:“你也不用好一陣、歹一陣地對我,要不幹脆撂開手,省得為你生氣抹淚。”

我賠著笑臉,又勸慰道“都是些小事,以後注意就是,至於嗎?有啥說出來,糾正了不就對了。”

秋桐好像想起了什麼,從火盆旁的椅子上起身,走到放在書桌上的包前,從裏麵拿出一張折成條狀的報紙,轉身回來塞給我,然後坐在椅子上,黑著臉低頭說道:“苴硯,你有聰明好學、知識麵廣、為人誠實、待人真誠、幽默風趣等優點,同時也發現你還是有些缺點:你這人有點自以為是,遇事要胡亂猜疑,還易衝動、發脾氣。前幾天遇見我哥那次,你多衝動,說變臉就變臉,沒得涵養,哪兒像個讀書人。與人打交道感情用事,不善溝通交流,不懂拒絕,不懂保持距離。表兄表妹親近一些可以,可畢竟不是親兄妹,都那麼大了還舉止曖昧,誰見了都會誤解的。你雖然也一再盡量回避,可你不會委婉告訴她嗦。再說你的那個朋友,小灑是吧?我經常見他和幾個小夥子在街上晃蕩,不務正業。朋友聚一聚很正常,可你接觸社會不多,了解社會粗淺,真怕你會被帶壞了,沾染些不良習氣。自控自理能力差,別人叫你幹什麼,你就幹什麼,自己沒得主見,平時隻曉得玩,不愛做事。還有就是,你的毛病不改,在外很有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做出一些不妥的事情,比如就像這張報紙上說的那些人一樣,跟著別人在學校惹事鬧事,這才是讓人最擔心的。”

了不得!平時看起來那麼感性溫和的人,竟然把我的毛病說得像模像樣的。我點頭回應道:“好的,知道了。”

秋桐又接著說道:“因此,你不準發脾氣,遇事要冷靜。和人打交道要注意分寸。不要沾染不良習氣。該自己做的事要學會自己做。不要惹事生非。”

我態度誠懇地回答道:“好的,我記到了,改就是。”

秋桐臉色開始陰轉晴,過了一會又紅著臉補充道:“還有要注意的就是,一是你老把火車站的“車”字一聲發成三聲,要改。二是和其他說話時,別老向我這兒瞅,否則,別人還以為我小氣,愛挾製人似的。”

我又哭笑不得地點頭應承著。沒想到,才回來不過幾天時間,原本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轉眼間就被秋桐的約法管得死死的。心裏有點憋屈,卻又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