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說:“除非在自由的氣氛中,否則兒童既不能正常地發展自己,也不可能受到有益的‘研究’!”她一直忠心耿耿於這個信條。在她的理念中,兒童不是一件物體,哪怕最初的時候(1歲以前)他們確實隻如小動物一般地存在。孩子自小就應被當作人來對待。兒童不是成人進行灌注的容器,他們是一個個力求自身發展的人;他們絕不是在父母或教師手中被“教導”的生物,而是一個個活生生的、有著自覺能動性的、獨一無二的人。
每個孩子都不是一張白紙,或者說,不要把孩子想象成一個空空的容器。事實上,幼兒在初生時已具有自我發展心理特征的某些潛在素質,在3歲前就會表現出一些個別差異。但一般來說,這些差異更多地表現為氣質特點,如活潑型、安靜型。真正意義上的兒童自我意識的發展是在2~3歲,此時的兒童掌握並理解了代名詞“我”,標誌著自我的產生。
而進入幼兒期的孩子,自我意識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自我評價上。幼兒可以進行初步的自我評價。到幼兒末期,以自我意識為核心的幼兒個性初步形成。他們開始產生“獨立感”,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存在。
在中國幾千年的教育觀念中,已經形成了這樣一種謬誤:“聽話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於是在教育過程中,對成人的觀念不加質疑地全盤接受的孩子,往往會受到表揚和肯定,而那些敢於提出不同意見的孩子,總是受到指責和批評。研究表明,2歲的孩子已經有了明確的自我意識。
但中國的子女教育中心卻是讓孩子服從父母,一切事情由父母做主,對於一些理念和認識,完全是一五一十地灌輸給孩子,讓孩子毫無選擇地全部接受。而西方的教育觀念則完全不同,他們的目標是著眼於孩子的未來,注重培養孩子自理、自立、自主、自強的品格。
灌輸式教育的後果是不可想象的,它有可能會造成孩子的心理反常,心胸狹隘,當他們長大後,也會對社會和他人不信任、不尊重。大家可能會看到,在當今社會,社會責任淡漠,缺乏誠信觀念,甚至自私自利、唯利是圖的習性普遍存在,有的行為甚至被視為正當。在那些深受其害、沒有抵製和反省能力的人們心中,人格的內涵已經趨於蒼白,甚至已經失去了人格的自覺意識。雖然我們不能說原因完全是、但至少也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於——教育者剝奪了孩子從小自我發展的權利。
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幼兒首先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容器;他們也有自己的人格,而不能任意被改造。用知識或其他說法改造一個人,最終會使他們變成吸納知識的工具,或許隻要十幾年的時間;但要陶冶一個人,使他成為真正有德行和情操的人,則需要幾十年甚至一生的文化積累。也就是說,要毀掉一個時代的人是很快、很簡單的,但是要培育一個時代的人則非常困難。
把孩子當作容器來灌輸,是對他們的天賦才能和道德人格不負責任甚至是侮辱的一種教育。這種教育很可能讓孩子產生一種逆反心理,而最終導致人性之惡滋生、蔓延。人性之惡一旦不知羞恥地變成一種習慣、一種風氣,就很難逆轉。在這種教育中,孩子作為有自覺的人、完整的4人的地位被忽視了。19世紀著名的英國教育家約翰·亨利·紐曼指出:“通常我們說‘自由(1iberal)知識’‘自由學科’以及‘自由教育’是大學和紳士所具有的特質,可是‘自由’(1iberal)這個字眼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首先,從語法意義上來看,它與‘奴性(servile)’一詞相對。”
可悲的是,許多人都不明白灌輸教育的“奴性”特征,他們對這種教育充滿了利益的真誠歌頌。殊不知,隻有奴性才歌頌奴性。
在蒙台梭利的理念中,教育對幼兒人格的影響應該是陶冶式的,而不是灌輸式的。陶冶是教育者和孩子互動的過程,而不是對孩子單向灌輸的過程。真正偉大的教育本質上就是改變和養成習慣,而不去損害孩子一點一滴的本性。
一位小學美術教師對此深有感觸。他曾經輔導學生參加美術比賽取得了不少成績,自認為很有經驗。但是近些年來,當他再次審視學生的作品時,卻發現學生繪畫的技巧雖然在提高,然而童真和童趣少了,他為此感到苦惱。他首先想到的是加班加點地培養學生,往往一頓飯分幾次吃,甚至連中午休息的時間都搭進去了,平時下的工夫也不少,可是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力為什麼還是沒有提高?後來一件很偶然的事,讓他找到了解決問題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