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應當盡可能的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這也是建築企業減輕稅賦,合理的進行納稅籌劃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這是因為,建築企業在進行相關的建築工程過程中,若是能夠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就意味著建築企業能夠在提供建築材料時,能夠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實施營改增後,能夠對建築企業在提供材料或是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繳納的增值稅進行抵扣,從而降低建築企業成本。但是在建築企業的實際經營過程中,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能夠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的,若是甲方主動要求指定原材料的供應商,由此供應商來提供建築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時,那麼建築企業所提供的勞務繳納的稅款就不能夠進行合理的抵扣,這樣對於建築企業來說是十分不利的,難以幫助建築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因此建築企業要想合理的進行稅收籌劃,降低所應當繳納的稅款,就必須在簽訂建築合同時盡可能的要求包工包料。
五、利用稅改前後不同的政策進行勞務合作
利用稅改前後不同的政策規定進行相關的勞務合作,也是建築企業實施稅收籌劃的一個重要的方法。所謂的利用稅改前後不同的政策進行相關的勞務合作指的是,在企業實施營改增前,建築企業若是想要購買相關的固定資產或是購買相關的服務的話,可以先推遲一段時間,等到企業正式實施營改增後,在購買相關的固定資產或是相關的服務,這樣能夠使建築行業應當繳納的相關的增值稅得到抵扣,從而減輕企業的稅賦,進而提高建築企業的競爭力。因為在實施營改增前,若是建築企業購買相關的固定資產或是服務的話,按規定建築企業所應繳納的營業稅就不夠被抵扣,這樣就難以減輕建築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建築企業在實施營改增後在購買相關的固定資產或是成本的話,就能夠利用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於所繳納的由營業稅改為的增值稅進行抵扣,就能夠降低建築企業稅收負擔,從而提高建築企業的競爭力,進而有利於建築企業合理的展開稅收籌劃。
六、分析建築材料供應商在稅改後分屬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綜合上述的稅收籌劃的措施來看,建築材料的供應商若是一般納稅人對於建築企業來說是非有利的。特別是在營改增後,應當確定建築材料的供應商到底是屬於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這樣才能夠幫助建築企業進行有關的稅收籌劃活動。因為在營改增後,若建築材料的供應商屬於一般納稅人,就能夠取得相關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建築企業所繳納的稅款就能夠進行相應的抵扣,從而降低建築企業的稅賦,提高建築企業的社會競爭力。由此可見,對於建築企業來說,要想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進而降低企業的納稅負擔,應當在實施營改增後,盡量的與屬於一般納稅人的原材料的供應商進行合作,這樣才能夠使建築企業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占據優勢,並且有利於建築企業以後更加長遠的發展。
綜上所述,建築企業要想在實施營改增後,對所繳納的稅款得進行相應的抵扣,就必須實施合理的稅收籌劃。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賦成本,還有利於企業提高競爭力,在未來得到更好的發展。
七、結束語
稅收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必須的支出,但是合理的稅收籌劃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賦,特別是在營改增後,建築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就必須做好稅收籌劃的相關問題。本文主要論述的建築企業在營改增後的稅收籌劃。做好建築企業的稅收籌劃,不僅能夠提高建築企業的競爭力,還能夠促進建築企業在未來得到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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