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行政機製雛形(1 / 2)

第二、行政方麵

在四島組建統一的行政管理機構及行政總理署,現在整個行政總理署分為三個行政級別,行政總理署、鎮級、村級。

行政總理署下設九司,分別是商務司、治安司、城防司、農業發展司、稅務司、教育司、司法司、監察司、建工司。

署長李誌勤,商務司司長兼副署長王富貴,治安司司長兼副署長楊君,城防司司長兼副署長,農業發展司司長兼副署長張峰,稅務司司長兼副署長李誌文,教育司司長兼副署長張萬年,司法司司長兼副署長李文山,監察司司長兼副署長王鳳,建工司司長兼副署長劉菲菲。

商務司主要負責聯盟的商貿活動及招商引資、對外貿易、商業發展、商業監管、對外貿易區建設與監管、公有商社運營與監管、公有運輸船隊的運營與監管、商務企業和人員監管等工作、。

治安司主要負責聯盟轄區內治安工作,主要負責維護各島嶼的安全,維護各島嶼治安秩序,保護島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各島嶼公共財產,預防、製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城防司主要聯盟轄區內固定目標執勤和村寨武裝巡邏任務,保障聯盟重要目標的安全;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聯盟安全與穩定;支援聯盟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負責募兵工作。

農業發展司的主要職責有:

1、對全聯盟內的種植業、畜牧業等農業各產業發展進行規劃並指導實施,引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種質量的改善。

2、製定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村寨經濟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對農用產品進行質量檢測和市場管理,負責動植物檢疫、防疫和疫情測報。

3、製定聯盟的農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對農業重大建設項目進行立項、論證並組織實施。

4、協調解決島嶼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糧、油、畜、禽、漁等農產品的生產與開發;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5、製定農業科研與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係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7、負責聯盟轄區內的耕地資源開發,提高農業土地的使用率。

8、負責移民工作,協助完整移民安置、土地分配、生產資料發放。

稅務司的主要職責有:

1、執行聯盟稅收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製訂稅收管理實施辦法、細則和規定;

2、監督各級部門、各級單位稅務機構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負責聯盟內的所有稅收的清繳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