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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都縣衙,上午。
縣丞彭曉正在辦事房簽署一個書吏送來的文案。
人家隻是把文案簽名的地方留了出來,也沒讓他看文案的內容,他也不便多問。
這在很多地方是規矩,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就說明王縣令並不想放權給他。
在唐代,州裏的副職長史和司馬,縣裏的副職縣丞等人幾乎沒什麼實權。
這是因為當時副職是協助長官管全麵事務,並不具體分管某方麵的事。
反而是州裏的六曹、縣裏的主簿和縣尉有實權,這是唐代州縣行政管理的特征。
簽署完畢文案後,那書吏合上文案,行禮拱手道別而出。
看著那書吏的背影,他苦笑著搖搖頭,暗想,這縣丞看著地位很高,其實真是個閑人。
這與以前在果州當縣尉,整日裏忙得不可開交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自己才四十歲不到,又是進士出生,居然做了這種工作,真是可笑。
不過話又說回來,一般情況之下若要提升,這縣丞你必須要幹一任的。
正當他在思考之時,肖法佐走了進來,向他拱手行禮:“卑職參見縣丞。”
彭曉點點頭,道:“肖佐無需多禮,請坐!”
“多謝!”肖法佐隨後在一旁坐下。
肖法佐名叫肖南,四十九歲,是本縣的老法佐,幾乎在新都縣與蜀都縣來回任職。
他在地方很有勢力,各級官員都對他比較尊敬。因為其與李秋的二伯是生死之交,所以才肯幫李秋忙。
他坐下之後看著彭曉,然後開門見山的說道:“彭縣丞,小人也不拐彎抹角,現在有個立功的機會,如果此事辦妥,升官或許就在須臾之間!不知縣丞可有意?”
什麼?升官?
彭曉一聽,不覺眼睛發亮,他當然想了。他問道:“不知肖法佐這是何指?”
“縣丞,三個月之前,本縣發生了一起凶殺案……”
肖南把案情講完之後,彭曉一驚,他是當過捕賊尉的,一下就看出了其中的關鍵。
他想,此案若能把它翻掉,的確對自己的前程有莫大好處!然而,自己是個縣丞,不好直接出麵抓人。
如果再讓李秋與何峻二人出麵,似乎也不大好,因為從肖法佐介紹的情況來看,李秋二人已經涉嫌違法,不好繼續再幹違法之事,否則將不可收拾。
要想把此事辦成,必須得另外請人出麵,找誰呢?
他左思右想,突然想起一人來:節度使推官許遠!
此人與自己是同年中得進士,他也管著司法。
對!找他出麵肯定行,此人可是非常正直。
想到這裏他說道:“嗯!我想,此事定然與曲海有關!不過要想翻案,並非如此簡單。
此事必須得許推官參加方可,他是使職幕僚,又是管著審案的推官,還攝監察禦史,有權辦理此案!”
肖南點頭應道:“一切聽從縣丞安排就是!”
“那好,把李秋叫來,我要再詳細詢問此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