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四)(2 / 3)

“我大姑呢?讓我大姑給我做!”

“她也不會。”

“她會!我媽媽說她會!”

“你媽媽可真會推脫!”

“我大姑去哪了?!我找我大姑!”虎子跺著腳吵吵,“你陪我找去!你陪我找去!……”

林果馨被纏的沒法,隻好帶他出門。

“我大姑保準在春芬姑姑家。”

“那你自己找去吧,又不是不知道家門。”

“我胡亂猜的!也可能沒在那裏!”

“小鬼頭!”

林果馨也猜姐姐去了春芬家。春芬姓李,是秋果最要好的姐妹。春芬家是她們那幫小姐妹的聚會點,虎子經常跟著他大姑去玩。有一回,一位姑娘逗引虎子問他村裏這些姑姑誰長得俊,小家夥想也沒想,說春芬姑姑和他小姑。李春芬善長女紅,村裏的大姑娘、小媳婦不是這個來找她給裁衣,就是那個來讓她給描花。

李春芬有五位哥哥,家中隻她一個女孩子,所以一般不外出幹農活,在家幫母親操持家務。其母瘦弱多病,說話細聲細氣;其父身體硬朗,六十好幾了,幹起活來一點也不遜於年輕人。

與其他年齡相仿的姑娘一樣,李春芬也有了婆家,婆家就在本村。在村民眼中,李春芬與她的未婚夫簡直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郎才女貌,是青年男女們眼熱的典範。

李春芬與未婚夫同齡,他們的姻緣並不是由青梅竹馬發展而成,如果吹毛求疵的把這也算作是小小缺憾的話,那麼大概是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是兩家隔的遠,二是李春芬一天學也沒上。若說這樁親事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正確,在他讀完高中以前他們的確很生疏,但等他回鄉務農後就逐漸起了變化。昔日的黃毛丫頭已出落的標致嫻靜,早歲的黃口小兒也變的溫文儒雅,一個村子住著況且村子又小,不可能不打照麵兒,隨著見麵的次數增多,兩人不禁產生了愛慕之情。但兩人都很內向,誰也不好意思先捅破那層窗紙,後來,他的一位表叔看出了其中的端倪,熱心的給他們牽起紅線。此事也甚合兩家老人的意,一拍即合,在他們二十歲那年,就把親事定下來。

李春芬的公婆隻有兩個孩子,大兒子也就是李春芬的對象,在他們三十五六歲時才添得。俗話說天下爺娘向小兒,他們夫婦卻偏愛大兒。自小,李春芬的對象就不如弟弟長的壯,但模樣兒比弟弟俊秀,上學也比弟弟有料。父母的寵愛加上弟弟的能幹,讓李春芬的對象在未下學之前,沒進過自家田裏一步。握慣了筆杆子的他,務農後很是握不慣農具的把子,他和李春芬定親後,李春芬在縣城某部門當官的大哥,給他謀了一份比較輕鬆的臨時差事。這樣一來,養尊處優的辦公室生活讓他更加“奶油小生”了。

五年後,也就是今年夏天,通過他自己的努力和李春芬大哥的幫助,他由臨時工轉成了正式工。也許是離家太遠或者工作太忙抽不開身,一直以來他就很少回鄉,即便回來也隻是待一天半天。春芬與他見麵較少,加上性格方麵的原因,兩人嚴重缺乏感情溝通。李春芬意識到了這一點,心中自是不安;自從得知楊曉萍與李金明用書信交流感情後,想效仿他們,於是請楊曉萍教自己識字。

李春芬和他已經到了本地另行規定的結婚年齡,兩家父母打算今年冬天給他們辦喜事。他卻私下裏請求李春芬將婚事再推遲一年半載,理由是他才轉正不久應該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才不辜負領導對他的厚愛。對此,李春芬跟他打保證,婚後決不扯他的後腿,家裏的一切都不用他操心。可他一再強調,把家庭的責任交給李春芬一個人承擔,那樣他無論如何都不會安心。李春芬隻好讓步,要求先把結婚證領出來。他說辦喜事前再領也不遲,還說兩人定親多年,在他心裏,跟李春芬早就是一家人了。話說到這份上,李春芬覺得若再堅持,就是自己的不是了,男人有事業心是好事,應當支持他才對,既然死心塌地的等他五年了,再等上一年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