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追星(1 / 2)

對“明星”偶像的崇拜,幾乎成為每一個孩子的時尚追求。更有不少女孩們為“明星”偶像或喜或悲,離家出走、甚至自殺。這種狂熱的行為使許多父母大惑不解的同時也很是擔憂。

“追星”應該說是孩子尤其是青春期孩子的一種正常的行為,是青春期不可避免的現象。青少年成長期間,社會角色意識開始覺醒,非常渴望得到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而明星受公眾追捧、風光無限,往往成為青少年模仿的榜樣。通過模仿明星的服飾、愛好、習慣,想象自己也像那個被人喜歡的人,借此獲得滿足感;因為喜歡明星而喜歡自己,因為有一群人都喜歡某個明星,因而獲得自信與歸屬感,是青春期孩子特有的心理表現。

其實,追星隻是孩子滿足自己情感的一種虛幻方式。如果受到父母的嚴令禁止,這條安全通道就會被堵上,情感的潮水就很可能被逼入非安全通道,比如,結交異性朋友、上網等。嚴厲打壓還有一個很不好的結果:青春少年越來越叛逆,對來自父母、老師的教育,很難心平氣和地接受。

有一位爸爸提起自己的女兒就氣不打一處來。他的女兒讀初二,對韓國的“東方神起”情有獨鍾。女兒的零花錢全都用在了追星上——房間裏全是這個韓國組合的海報和照片,女兒書包上掛的也是琳琅滿目的圖片。還熱衷於模仿偶像的衣著,大冷天也隻穿兩件單薄的衣服,在爸爸眼裏,這些衣服“鬆鬆垮垮的,沒個正型”,但女兒倒自我感覺良好。他多次為女兒的追星和女兒吵起來,但女兒仍舊我行我素,不予理睬。沒有辦法,他隻得強硬約法三章,嚴格限製女兒的零花錢,除了周末,不準女兒看電視用電腦。但女兒的成績仍無起色,反而和父母的關係越來越僵。這位爸爸一邊歎著氣,一邊說:“僵了就僵了吧,反正是為她好……”

追星是虛幻的,追星因虛幻而美好。但是,要求青少年拒絕偶像是不現實的。隻要孩子將行為控製在一定範圍之內,不讓虛幻的情感幹擾孩子正常的學習生活,就是正常的。

孩子崇拜偶像,是個體成長中的必然現象,要求青少年拒絕偶像是不現實的。大多數孩子的“追星”僅限於收藏幾張他喜歡的“明星”照貼在床頭,聽這位“明星”演唱的磁帶、碟片,或偶爾花錢買票聽這位“明星”的演唱會,搜集這位“明星”的一些生活資料……如果僅限於這些,父母就不要橫加幹涉。孩子緊張學習之餘,聽聽流行歌曲,讓生活豐富多彩些,有利於健康成長。

但是,如果孩子追星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就要給予一定的引導。由於青少年的思想和心理上的發育都還不成熟,追星有可能會導致青少年心理上的偏頗。一些青少年崇拜偶像到了盲目和瘋狂的地步,以至於影響了學習和正常的生活,這就是一種“心理缺陷”。要避免這種現象,關鍵在於要及時正確地對孩子們進行引導。最重要的就是要和孩子們交流和溝通,既不能盲目地縱容,也不應該一味地反對。

要想和孩子能夠有好的溝通和交流,父母就要了解“星”。父母隻有了解了孩子追的“星”,才可以和孩子談“星”,父母對“星”發表的客觀評論,對孩子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的形成將起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如果隻是粗暴的幹涉,最終隻能使事情越來越糟,變得不可收拾。

對於女兒追星之事,起初,薇佳媽媽心裏也曾非常著急:不順著她吧,觸動她的逆反心理;順了她吧,又擔心她長此以往荒廢學業、迷失自我。後來,媽媽偶然從大禹治水的故事中得到啟發:大禹治水,疏而不堵。何不在女兒追星的過程中,加以正確引導?隻要有了適時引導,相信女兒不會沉湎其中不能自拔。所以,從那一刻起,媽媽作了一個決定:陪女兒一起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