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2C模式下電商征稅問題研究(2 / 2)

三、C2C模式下稅收監管的建議

1、網店實名製深入實施並建立信用檔案

對經營主體辦理網絡實名認證,並將經營主體的真實信息登記備查,以此為消費者有效識別查證網絡交易主體的真實身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基礎性製度保證。同時要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並且網店的賣家建立個人信用檔案。運用淘寶大數據平台建立的信用檔案可以記錄店家繳稅的記錄。如有虛假繳稅,個人信用就會受損,從而對淘寶店的銷售產生影響。另外信用記錄還可以起到激勵作用,對銷售產生正向的影響。

2、征稅對象隻征收一種稅,選擇計量準確性高的所得稅來進行征收

這樣就減少銷售成本銷售價格虛假信息的幹擾。其方法就是按照網店的規模參考同行業的銷售量來製定統一的稅率在征稅。同時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將第三方平台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通過賣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數據來確定納稅額度。同時必須生成合法合理的電子發票從而完善相應的所得稽查。這樣就不會再實體店和網店產生“窪地”,即保障了稅收的公平性,又增加了稅收。

3、在稅收征管的界限上應該遵從效率與效益並重的原則

可以采用交易發生地的原則,因為如果隻對所得征收稅,那麼就必須限定在交易的發生地,這樣可以對網絡商家進行統一的管理,避免了實行消費地征稅原則中消費地發生的多樣化的弊端。而且實名製必須將個人的工商注冊稅務注冊等詳細信息記錄下來。這樣方便在發生地進行統計征稅。盡量減少在征稅過程中出現的漏洞。

4、稅收的征管必須有相應的立法作為支撐保障

雖然國家出台了相應的法律,但是在法律執行的過程中,由於納稅人和征稅人雙方的互動效果很差,導致了稅收在C2C模式下的缺失。在立法的製定上,不僅要對征納上方的權利與義務規範,還要在具體的做法上規範,加強征納雙方的互動,減少信息之間的壁壘,疏通稅收征管的渠道。

四、關於C2C模式下的征稅總結

對C2C電子商務模式下有效稅收征管的研究就是為了幫助我們有效實施征稅,對電商發展以及行業公平競爭做到二者兼顧,一方麵可以合理保證小網商的利益,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一方麵又能兼顧公平,保證市場秩序合理有效的運行,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事實上,對C2C電子商務模式下有效稅收征管進行研究將會對政府、個人商家以及整個市場都將產生重要意義,對政府而言,對電子商務的有效征稅會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同時也能加強對宏觀經濟的調控,對電子商業的監管也有大幅度的提升。而對個人商家而言,稅收有效征管會促使個人商家提高產品質量,改善服務態度以吸引更多顧客。對整個市場而言,稅收有效征管可以保證市場公平合理,促進中國的電子商務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同時可以防止傳統交易市場的萎縮。

參考文獻:

[1]李建英,謝斯博,李婷婷.C2C電子商務征稅問題研究.南方論刊,2014(4).

[2]鄭瑩瑩.C2C電子商務稅收問題探討.現代商業.

[3]楊永紅.電子商務C2C交易模式稅收征管權的界定.財會研究.

[4]吳琪.關於電子商務C2C模式下個人所得稅征收問題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