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體因素
個體因素對兒童攻擊性行為也有非常重大的影響。首先,與兒童的道德發展水平和自我控製水平有關。道德水平高的兒童,親社會動機會較強,其次,與兒童的人格特點有關。研究表明,兒童較強的攻擊傾向與某種人格結構的穩定性緊密相連。再次,與兒童的社交技能水平有關。等人的研究發現,與受歡迎的同學相比,攻擊性男孩對衝突性社會情境的解決辦法較少。
四、兒童攻擊性行為的矯正
1、教兒童學會宣泄攻擊性情緒
煩惱、攻擊、挫折、憤怒這些攻擊性情緒,對於自控力弱的兒童來說,是點燃其攻擊性行為的導火線。攻擊性情緒聚集越多,攻擊性行為產生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教給那些受到挫折、攻擊、幹擾的兒童以宣泄的方法,就可以減弱其攻擊性情緒的強度。
2、創設適宜的環境
實踐表明,懲罰會妨礙兒童對正確行為的學習,挫傷兒童活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兒童產生對抗情緒,從而影響與別人的關係,不利於兒童社會化的發展。因此,教師和家長應為兒童創造適宜的環境,提供一些正確的行為模式供兒童選擇,使他們的行為得到滿足。
3、幹預兒童侵犯事實
有時候,一種侵犯行為發生了,卻沒有導致公然對抗。比如一名幼兒推了另一名幼兒一下,但對方卻迅速跑開跑開而,而沒有反抗,諸如此類事件很容易被忽略。但是,忽略這種可能引起公然對抗的侵犯行為,後果會更加嚴重。因此在諸如此類的情況下,教師應該使幼兒認識到侵犯行為是不能夠被接受的。因此應該幫助受害者維護其合法權益。也應該對目睹侵犯行為的兒童進行現身說法教育。
4、培養兒童的移情能力和杭誘惑能力
移情能力越高,抗誘惑能力越強,發生攻擊性行為就越少;反之,發生攻擊性行為就越多。根據這種規律,我們應該努力培養兒童的移情能力和抗誘惑能力,激發他們的同情心,從而抑製和矯正他們的攻擊性行為。
5、為兒童提供解決衝突的榜樣
當幼兒麵臨衝突時,因缺乏解決衝突的恰當策略而很難自己緩解,成人可以訓練幼兒利用親社會行為如分享、合作讓幼兒自己解決衝突,也可由成人的勸解來消除幼兒之間的衝突。當幼兒在衝突情境中自覺地利用親社會行為解決了衝突時,教師和父母一定要及時的加以表揚,強化這一行為,一方麵,能使幼兒繼續采用這種方式解決衝突,減少攻擊行為,另一方麵,又為其他幼兒樹立了解決衝突的榜樣,當其他幼兒在麵臨類似情境時,能按老師認可的榜樣行為來解決衝突,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榜樣訓練法可以有效地減少幼兒的攻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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