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與金融監管創新政策建議(2 / 2)

2、國內金融混業經營趨勢的加強導致金融監管真空

目前我國金融混業經營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第一,銀行、證券、保險的混業經營。第二,金融控股公司迅速發展。如青島海爾集團、首創集團、等均在構建同時經營銀行、證券和保險業務的金融控股公司。這些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業務關聯密切,其橫跨多個金融領域的現實已經決定了這種多元化金融機構已經成為中國金融市場的現實,表明我國金融業的業務範圍已開始從分業向綜合領域滲透。

三、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與金融監管創新政策建議

一方麵,我國金融的國際化曆史很短,國際化程度不高,國際化所要求的基礎條件比較落後;另一方麵,世界經濟金融全球化的浪潮衝擊以及我國進入WTO後全麵開放金融市場的巨大壓力,要求我國金融的國際化進程必須進一步加快。基於以上對金融開放和金融監管的分析,給出以下建議:

1、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的政策建議

(1)支持自貿區發展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

支持自貿區發展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以此逐漸放開本外幣自由兌換,形成中國新的資金蓄水池。擴大跨國公司總部外彙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企業範圍,進一步簡化外幣資金池管理,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彙管理試點,從名單製管理向實現常態化運作轉變,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2)大力發展金融技術創新

技術性金融創新代表著當前國際金融創新的主流和方向,現代計算機和通訊技術的發展為金融技術創新提供了廣闊的發空間。我們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術創新的科技含量,充分發揮創新產品的經濟效益。唯有如此,中國的金融開放才能進入深層次和高領域。

2、上海自貿區金融監管的政策建議

(1)充分利用負麵清單管理模式,促進政府職能上的轉變

寬進嚴管的管理模式弱化了政府事前審批的權利,強化了宏觀層麵上的風險管控,在簡政放權的基礎上加大了市場跳讀資源配置的靈活性,更使得自貿區的金融審慎監管空間得到大幅度提升。這有利於升級政府管理理念,提高服務意識,推動政府向高效廉潔、結構優化、服務公眾的服務性政府轉變,保證自貿區金融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

(2)健全信息披露製度,預防金融風險

信息披露製度可以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通過製定相應的法規,規定銀行必須定期向公眾披露其經營狀況;二是建立權威性的中介金融評估機構,由其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風險程度評定相應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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