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青少年期的含義與劃分(1 / 2)

青少年時代是人由兒童走向成熟的過渡階段,是人一生中最為寶貴、最有特色的黃金時代。處於這一時期的青少年無論在身體的形態上、機能上,在腦和中樞係統上,在肌肉力量和運動能力的發展上都發生著急劇的變化。

生理上的變化又帶來了心理上的發展,處於青春發育期的青少年,他們不再依賴父母、老師,而是開始追求獨立自主,有了反抗權威的意識。伴隨著成長過程,男孩女孩們關注新的心靈熱點,出現難解的心靈困惑。青少年期是個體發育、發展的最寶貴、最富特色的時期,然而這個時期卻同時又是人生的“暴風雨時期”和“危險期”。

什麼是青少年期?青少年期何時開始?持續時間多長?經曆幾個階段?這些問題就是研究青少年心理的出發點。

一、青少年期的含義

“青少年期”(adolescence)這個詞,導源於拉丁文“adolesceze”,原意是指“生長”或“達到成熟”。而作為這個時期的開始階段的“青春期”(puberty),它也來自拉丁文“pubertas”,表示“成熟年齡”或“具有生殖”之意。因而,“青少年期”這個術語最初是與生理成熟聯係在一起的。古希臘、羅馬和中世紀的作家常把青少年同體力強健、英姿煥發相聯係,同時也把青少年與行為不端,頭腦幼稚相聯結。19世紀的心理學常把青少年期稱為喚起情感的內心危機期,認為它是一個充滿激情的幻想時代,這樣就加進了心理方麵的因素。

美國人類學家和民族誌學家米德(M。Mead)1927年對居住在薩摩亞島的未開化民族的調查表明,那裏看不到文明社會的那種青少年期現象,因而認為所謂青少年期是成人所期待的行為方式和兒童所期待的行為方式之間的鴻溝所造成的一種社會現象。美國的心理學家奧蘇貝爾(Ausubel,D。P。)稱青少年期是“在生物性和社會性的成熟方麵,由兒童向成人的過渡期”。我國心理學家朱智賢認為,青少年期是個體身心發展的成熟期,是走向獨立生活的時期,是一個人開始獨立決定自己生活道路的時期。很明顯,應當從生理、心理和社會三種因素綜合地理解青少年期。

青少年時期是一個人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會性上,從兒童向成人過渡,並不斷走向成熟的時期。

二、青少年期的劃分

劃分青少年期開始與結束的時限,應將生理上、心理上和社會性三種指標加以綜合考慮。但由於生理成熟、心理成熟以及社會化階段並不是平行發展的,特別是現代青少年出現了“生理發育提前現象”和“社會成熟後延現象”,這就拉大了青少年期的全距,因而增加了統一劃分的困難。目前,學者們多以身體、生理標準,即以第二性征等生理變化的開始作為青少年期的下限,以社會、心理即以教育結束、開始就業、心理穩定來確定青少年期的上限。

如果綜合考慮,可以將青少年期的全距定為十二三歲至二十七八歲,其中,12~15歲為少年期;15~18歲為青年初期,18~22歲為青年中期;22~28歲為青年晚期。

但必須明確,以年齡劃分青少年期的時限和階段,是從普遍意義上大致劃分的。由於劃分青少年期的依據包括生理、心理和社會因素三個方麵,它們與年齡的增長並不一定完全吻合,而且不同時代、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和不同個人在青少年期的具體時限和發展速率上也存在著差異。所以,我們必須懂得以年齡劃分青少年期時限的相對性,在麵對某個具體的青少年時要綜合考慮確定青少年期的各種因素,而不致過多地受具體年齡的限製。

整個青少年期是完成生理、心理和社會性成熟的階段,它始於性成熟而結束於成年的來臨。每一個青少年以及關心他們成長的成年人,都應該正確地認識和理解青少年時期的發展特點和規律,正確預見和處理青少年時期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案例:孩子們怎麼脾氣大了?

中學生的家長們普遍感到,孩子進入青春期後“脾氣見長”,表現為火氣特別大,言語和行為都有一些改變,尤其是批評不得,有時還會不講道理……初二女生小紅邊做作業邊聽音樂,父親說了她幾句,讓她專心致誌學習,小紅卻不耐煩了:“嘮叨!我聽音樂也要管?我不聽了!”“砰”,她將隨身聽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