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讀

習近平

反腐“沒有取得壓倒性勝利”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1月13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從這兩年查處的案件和巡視發現的問題看,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主要是在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還沒有取得壓倒性勝利,腐敗活動減少了但並沒有絕跡,反腐敗體製機製建立了但還不夠完善,思想教育加強了但思想防線還沒有築牢,減少腐敗存量、遏製腐敗增量、重構政治生態的工作艱巨繁重。習近平就做好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四個重點要求。第一,嚴肅責任追究,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二,橫下一條心糾正“四風”,把頂風違紀搞“四風”列為紀律審查的重點。第三,保持高壓態勢不放鬆,查處腐敗問題,必須堅持零容忍。第四,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製改革。習近平在講話中十餘次提到規矩,專家解讀為向治本發力。早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就表示,“這些年,在幹部監督上,相當一部分黨組織習慣於把防線隻設置在反對腐敗上,認為隻要幹部沒有腐敗問題,其他問題就都可忽略不計”。他說,在這種觀念支配下,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2014年12月,在政治局會議部署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時,習近平也提出,“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內決不容忍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

貪官懺悔算賬

受賄不劃算損失280萬

2012年至2014年,陳勇在任雲南省永善縣墨翰鄉鄉長、黨委書記的兩年時間裏,利用職務之便,為兩名工程建築商謀取利益,先後五次收受二人賄賂225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陳勇說:被立案偵查後,我將收受賄賂的事情全部交代了,同時也想了很多。算算親情賬、經濟賬、政治賬,可以說,收受賄賂、觸犯刑律給我帶來的損失很慘重。親情賬。以前工作雖然忙,但想家人的時候,我能和他們見見麵、吃吃飯、聊聊天,享受天倫之樂,隻是自己當時沒有意識到擁有家庭是最重要的、最幸福的。現在我才意識到,回不到親人身邊,無法與家人團聚,是多少個200萬都買不來的。經濟賬。我現在的年收入4萬元多一點,並且工資在逐年上漲。我應該還可以活40年,假如每年按平均收入7萬元計算,將來國家要發280萬元給我,比我收受的賄賂多得多。我收受的賄賂已全部退還,現在可以說觸犯法律讓我“竹籃打水一場空”。這樣一對比,我經濟上至少損失280多萬元。政治賬。以前在領導崗位的時候,我可以為群眾辦事、為群眾服務。每當我為群眾做了一點兒事情,群眾給我一句感謝話的時候,我的心裏是滿足的。現在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我從一個受人尊敬的領導幹部變成了一個為人不齒的罪犯。

養老金並軌一錘定音

“提職一日遊”將結束

1月14日,《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正式發布。《決定》以2014年10月1日為界,針對不同類型的人群做出不同的製度安排。在這一天之前退休的被視為“老人”,這一天之後參加工作的被視為“新人”,在這一天之前參加工作且這一天之後退休的被視為“中人”。這次改革就是通過施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設立過渡性養老金”來實現製度的平穩過渡。《決定》稱,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製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下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下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現行的退休金根據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確定。因此經常會出現某官員在退休前一天突然被升官,然後立即辦理退休並免職,為的是爭取退休待遇的提高。對此,上級領導也因此不占編製,樂意做一個順水人情。在新的體製下,這一招就沒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