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互聯網基因可以這樣總結(2 / 2)

為了便於企業在細分市場突破之後經營範圍的多元化調整,塑造以創新能力為主的人格化品牌形象將給企業的生長帶來便利。小米將針對年輕人的親民形象帶入家電領域,360從網絡安全進入家庭安全,黃太吉的勵誌故事,雕爺的完美化偏執,阿裏的顛覆者傳說,這些品牌人格最終都指向創新,但策略和方法各有不同。

當然,互聯網的商業模式還有很多,但可以肯定這些隻是一些商業模式。並且並不是所有的互聯網的商業模式都適合像傳統行業推廣,盲目的複製,很可能被帶到溝裏去。先來聽聽那些對互聯網模式的冷靜聲音。

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認為,創新思維不是互聯網公司才具有的,很多公司都具有創新思維,萬達做商業地產,從住宅地產到不動產,難道不是創新嗎?“我們做文化領域難道不是創新嗎?同樣賣食品的,如果它能把它進一步創新起來,它也是一種創新精神,甚至連賣豬肉的雙彙到美國去並購,跨國去發展這也是創新思維。所以,我個人覺得提出互聯網思維的說法完全是互聯網企業為自己貼金。我覺得錯了,不要這麼說。隻能提企業的創新思維,創新思維是應該所有企業,所有行業都應該追求的思維。如果僅僅說互聯網企業才有創新思維,那是對所有有創新精神企業的一種抹殺,我極大不讚成這個說法”。

潑冷水的還有上汽電商運營管理師張亮:“一旦某家公司做互聯網產品成功了,我們就很容易發現它有很多互聯網基因。一旦某家公司做互聯網產品失敗了,我們就說它沒有互聯網思維。他認為大部分馬後炮式的分析都是空談,因為這種分析無法預測下一個成功者或失敗者是誰”。

“我這樣說的原因是,大部分時候,我聽到互聯網基因這個詞時,都是從一些行業外的人(或曰分析師)口中說出的。因為這個詞太空泛了。就好像藝術細胞這個詞一樣,這種細胞是不存在的,隻是用來泛指歌唱得好、舞跳得好或琴彈得好等。因為你有才藝,我才認為你有藝術細胞。反過來卻不行,沒人能先在任何一個人身上檢測到藝術細胞,然後再說這個人以後可以成為藝術大師”。

看完了來自一線的這些觀點,再來看看互聯網行業的一個典型悖論。

燒錢與免費

周鴻禕一直是免費經濟的倡導者。(在後麵的文章中,有專門的論述)而這這種利用免費的產品打開一個市場,並創建一組多盈利的商業體係,也被很多企業奉為圭臬。但是這種免費模式的前期是需要大量的資本支持,並且到真正的盈利期的路徑往往比較曲折。

如果在這一模式上,你的產品有競爭者,那麼捉對燒錢的局麵將不可避免,因為按照互聯網模式的生存體係,是創建一個商業模式——成熟模型——資本進入——最終上市,套現。如果有比你強的對手搶先用這個模式,那麼上市的可能性及預期收益就會衰減(普遍的看法是領域的前三才有上市的機會),所以很多所謂的互聯網企業在引入資本後,大多的錢都用於各種燒錢的營銷上,以擴大市場占有率。不惜成本,抗死對手。

比如,在團購電商領域裏的各種營銷大戰,你能想象在一年時間裏,多達5000多家的團購網站群體縮減到不足800家麼?再比如,目前嘀嘀打車與快的打車,所謂的補貼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上海公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於炯認為,從法律上說,低於生產成本進行銷售的行為就應認定為不正當競爭。“因為這不是一種正常的經營行為,而是單純送錢,通過這種不正當手段占有市場份額,把所有其他競爭對手擠出這個市場後,它就成為了這個市場的壟斷者,今後不管他如何改變遊戲規則以斂財,消費者往往也隻能被動接受,這就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要製止的情況。”

正如凱文·凱利在《失控》所描述的那樣,互聯網技術的快速迭代,帶動了商業模式的快速創新,也形成了很多市場監管的空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