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為當家主母都不上話了,薛氏和柳佳慧兩個清閑人自然更是連插嘴的機會都沒有。
因而到了最後,家到底還是分了。
本來莫少璃向莫老太太要求的隻是四房分出莫家,不管,也管不到別人的。但莫老太太覺著既然要分,就幹脆一次分得清爽,免得下次還要再來一回。
她從外麵找了經濟來,把莫家全部共同財產盤估出來,由她做主一分為四,四房各得一份。
自然,莫老太太雖然口口聲聲自己盤得公道,也分得公平。但各房單子上的財物列出後,任誰都看得出,三房四房分明是吃了虧的。
而且吃虧不。
家裏值錢的財物不是落在大房手裏,就是到了二房囊中。
隻薛氏柳佳慧都不是很在乎這些,就也都沒有話;
然而,占了便宜的吳氏和黃氏卻一個比一個不滿,吳氏在春暉院趴在床上罵了半,黃氏在夏榮院跳著腳叫了一響。
都覺著自己被虧待了。
隻她們罵的再響,跳的再凶,卻也並沒有什麼用。
因為不管誰在乎或者不在乎,滿意或者不滿意。
家,都是要分的。
大周朝習俗,兄弟分家若父母尚在,通常要跟著長子過活,而相應長房就要比其他房頭多分些東西財產,以充父母養老之用。
母親的私房和嫁妝不必充為共同財產分割,可全憑自己心意,或者均分兒女,或者贈送長房,或留作自己花費零用,都無可厚非。
盧家貧窮,當年莫老太太嫁進莫家時從盧家本就沒帶過來多少東西嫁妝,在莫家這幾十年攢私房也都被大兒子二兒子哄得差不多了,加上偶爾還要給孫子孫女賞賜禮物,補貼府裏虧空。
一來二去,她現在差不多已是箱中無物,櫃裏空空,既拿不出財產來均分子女,也沒有什麼東西來送給長房,唯一的一點點私物緊緊攥在手心,並不鬆手。
為此,吳氏老大不高興了,私下裏對吳嬤嬤嘀咕道:“家都分了,她怎麼還不死呢?她死了,我好歹也能過得順心舒暢些!”
順帶還能落著些東西!
可她這話也就隻敢背著人和吳嬤嬤罷了,連莫驕麵前也不敢提。因為不管莫老太太有沒有私房,她作為長房都不能把老太太拒之門外。
就是有那個心,也沒有那個膽。
她要是敢拒不接受,莫老太太不話倒好罷了,若真要是較真,一紙狀書把莫驕告上公堂,就能把他告得丟了沒了前程,連莫少鬆都跑不了。
因而吳氏再不情願,也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老東西雖然手裏私房不多了,但好歹應該還有些!再者,她既要跟著我大房住,莫家大宅自然應該是歸大房所有!”吳氏自我安慰道。
落不著東西,能落著座宅子也成!畢竟莫府大院地處京城黃金地段,又大又闊,值不老少錢呢。
於是,她就把關於莫府現居宅院的話給莫驕了。
莫驕也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