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來想去,沒能經受住誘惑就答應了。
第二天,我搬了東西,正式入住事務所。
第三天,我還沒把這地方摸熟摸透,周玄業已經背了個黑色的大包,一身戶外裝備,扔給我一把鑰匙就要‘出差’。我十分懷疑,他這打扮,到底是要去出差還是要去旅遊。
臨走時,他交待道:“如果有人上門谘詢,你留下電話就成,回來等我處理。當然,如果事務所其他人先行回來,你也可以找他們。”
周玄業一走就是一周,半點兒消息也沒有,我在事務所上著班,與其說是上班,不如說是一個人瞎晃蕩。我試著去翻閱事務所的卷宗,但卻發現幾乎每一本文件,都是上了鎖的。
好在這裏有電腦,除了文件外,其餘的東西對我都是開放式的,倒也不覺得無聊。
說真的,我覺得周玄業這個人太奇怪了。
有誰會把自己事務所的鑰匙,交給一個才來了一天並且不知根底的員工?
我總想著自己會不會是上當受騙了,但問題是,我身上有什麼可騙的?
第五天的時候,第一位顧客終於上門了。
是一位女顧客,年約四十多歲,一進來,眼睛就是又紅又腫的,似乎哭了很久。她打量著事務所,目光中透露著懷疑,但旋即,吸了口氣,道:“我也是沒辦法了,聽人說你們這兒很靈,死馬當活馬醫吧。”
很靈?
什麼意思?
周玄業告訴我,這家事務所是一個類似於私人偵查一類的地方,幫人尋走失的人或者物品,但具體他們是怎麼工作的,周玄業沒有細說,畢竟我隻是個看店的。
於是我問她:“那麼,你要找什麼東西?”
中年婦女摸出了一張照片,照片上是一個六七歲左右的小女孩,紮著兩根柔軟的辮子,笑的很是可愛。這讓我想起了每次去福利院都圍著我喊天顧哥的妹妹們,心下頓時柔軟起來,便道:“孩子走丟了?”
其實,我覺得這種事兒應該找警察,周玄業這事務所,加上我也才五個人,怎麼去尋找一個走失的孩子?
中年婦女點了點頭,道:“一年前,我帶著女兒去東門逛街,結果就丟了,再也沒找著。”說著,似乎又要哭了。東門老街,是深圳出了名的鬧市,人流如織,摩肩接踵的,確實很容易走失。
我大為驚訝,道:“失蹤一年了?你們沒報案嗎?”
她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哽咽道:“找警察如果有用,還來找你幹什麼?你知不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口失蹤案?大部分的案子,一輩子都破不了,最後不了了之的,警察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說實話,我沒了解過這方麵的東西,所以每年有多少人口失蹤,我還真不知道。
緊接著,她頓了頓,又道:“我也是聽人說才打聽到你們這兒的,聽說你們有獨門兒的尋人方法,隻要能找到我女兒,多少錢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