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宇和左建超、衛立一起,到醫院去看望金晨,並告訴他,準備利用還剩下的假期加上周末兩,回學校一趟。
一是結婚了,要向老師、領導、還有自己的研究生,以及颼鷈的後輩們發個喜糖、喜酒。
二是要安排一下他的研究生的學習和工作。特別是他的課時,是在學校進行,還是在江城進行,都得和學校商量。
穆宇向省武警消防總隊領導報告了情況,得到了首長們特別的支持。
現在江城消防,實在是離不開穆宇,但如果強行安排他休息,他就會累死。
總隊首長當然想讓他放假。
而且,穆宇報告的一個情況,就是想安排他的幾位研究生,能來江城實習工作,讓總隊首長特別高興。
“這種事情,”總隊長:“本來就是你職權範圍內的事情,而且是很好的事情,總隊的態度是:特別地支持!”
“是。”穆宇立正敬禮,心裏特別感激總隊首長對他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他覺得自己要更加努力了,要為江城消防部隊帶好兵、培養好人材。
穆宇離開後,總隊長如約,給中央重大火災事故督察督辦工作組的張書記打了一個電話。告訴他,成功地又給穆宇放假了。他:“張書記,又給你爭取一星期時間,你可以動手了。”
“好,事成後,我請你喝酒。”
“一言為定。”
半年的軍令狀時間就要到期了,張書記準備算算賬了。半年以前,江城的支隊長還不是穆宇。所以穆宇並沒有參與當時的軍令狀簽訂儀式。
張書記在那次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省長,以及江城全市局級以上幹部參加的會上,對安全工作作了全局性安排。
在會上,消防部隊作出了保證:半年內,漢中街區範圍內安全無重大火災事故。
當時,雖然並沒有像簽合約那樣,真的簽署了一個軍令狀。但是,張書記卻明確在會上表示,這就是軍令狀。
並要求各級官員,要在這半年的時間裏,做好各自轄區的消防安全整治改造工作。
張書記的口令一出,對於部隊來,壓力可就大了。
他們並不像各級官員那樣,以為開個會,處理完現有的有關人員、有關問題,然後就沒事了。到了一定的時候,北京的領導也該回京去了。
當時的總隊長和支隊長,在全體官員麵前,認可了這項口頭保證,就是立下了軍令狀。
軍令狀(iliary pledge),顧名思義,就是接受軍令後寫的保證書,表示如果不能完成任務,願依軍法治罪。
立軍令狀,貴在自我加壓,不留後路,也是高度自信的表現。
但是,立軍令狀是有極大風險的,因為軍中無戲言!
三國演義中,蜀國將領馬謖為守街亭立下軍令狀,後街亭失守,蜀國丞相孔明不得不軍法從事,淚斬馬謖。
而現時,張書記在全市擴大的領導幹部會上,所立下的這張軍令狀,卻更是泛指,範圍當然也不僅僅隻是局限於軍隊。
不知道各級官員們是不是還記得,立下軍令狀三個月後,張書記曾又一次提起了穆宇所提出的漢中街消防改造的建議方案,提出了要盤點消防整治改造工作的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