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功能作用
(一)促進增長
自成立以來,MIGA已為85個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型項目提供了135億美元的擔保。這些擔保可使投資規避源於貨幣的不可兌換及其轉帳限製(禁兌險)、戰爭和內亂(包括恐怖主義和怠工)險、征用險及違約險等非商業性風險。截至2004年6月30日,MIGA的上限總額已達52億美元。
MIGA擔保的項目幾乎涉及從旅遊業到電信業及從銀行業到製造業的所有行業。對能源、采礦業、重工業和基礎設施行業的大型資本密集型項目而言,保險尤為重要。
符合擔保條件的項目包括源自任何一個成員國的新興及跨境投資投向任何一個發展中成員國的項目。合格的投資形式包括:股票持有者發行的股票、股東貸款和貸款擔保以及技術援助、管理合約、租約、特許經營和許可協議及償還的債券等。同時,董事會經他別多數票通過,可以將合格的投資擴大到其它任何中、長期形式的投資。MIGA也為獨立的金融機構,諸如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保險。
(二)領路人
MIGA在為投資者在受衝突影響的國家投資鋪平道路方麵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2004財年,接近一半的新項目是在受衝突影響的國家實施的。為促進外商直接投資流入阿富汗,MIGA專門設立了擔保基金。以前,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亞(前南地區)以及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也曾設立過類似基金。
MIGA扮演“催化劑“的重要角色,不但為其它地方投資提供了典範,也刺激了通過MIGA支持的項目為人們提供相關物品和服務的地方商業的成長。MIGA對其它投資擔保機構的業務起補充作用,並通過其共同擔保和再擔保業務與其它夥伴開展合作。通過上述做法,MIGA從總體上提升了政治風險保險業的實力,並鼓勵其它保險與貸款機構大膽進入它們自己可能不會孤身進入的市場。
(三)資助項目
MIGA支持的項目具有廣泛的發展效益:這些項目不但增加了地方就業崗位及為政府創收,也成就了技能與技術的轉讓。通過改善包括道路、電力、醫院、學校和清潔水源在內的基礎設施,當地社區常常可從中再次受益。同時,MIGA擔保的外商直接投資也拉動了地方的類似投資,並刺激通過MIGA支持的項目為人們提供相關物品和服務的地方商業的成長。其結果是,發展中國家打破惡性貧困循環的可能性也大為增加。
(四)幫助投資
通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用於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工具、方法和技能,MIGA的技援服務對實現其宗旨也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MIGA開發和發布促進投資機會信息傳播的工具和技術。成千上萬的用戶登陸MIGA的相關信息服務網頁以獲取投資信息。這些服務對各國的能力建設起補充作用。相關在線服務鏈接包括:FDI Xchange、IPAnet以及PrivatizationLink。
(五)調解爭端
MIGA遏製可能中斷投資的政府行為,從而為投資者提供保護傘。如遇爭議,MIGA將啟用其爭議調節機製協助政府和投資者解決分歧,而無需費用昂貴的仲裁介入。該機製服務於兩方麵的需要:使投資繼續及幫助相關國家維護其良好的投資環境信譽。MIGA作為公正的中間人的角色能加強投資者向發展中國家投資的信心。
作者簡介:尤紅豔,漢,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人。出生年月:1987年10月。雲南民族大學法學院2012級經濟法專業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