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成起義(1 / 3)

李自成,陝西米脂人,生於明萬曆三十四年。幼年家境貧寒,給人家放過羊。李自成少年喜好槍馬棍棒。父親死後,他找了一個負責傳遞朝廷公文驛站當驛卒的工作。崇禎元年(1628年)驛站進行了改革,精簡驛站。李自成因丟失公文被裁撤,失業回家還欠了債。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繳不起舉人艾詔的欠債,被艾舉人告到米脂縣衙。縣令準備將他帶枷遊街後,放置囚籠至死。後親友出錢救出。到了年底,李自成想起艾詔為一點欠債,竟然要置自己於死地,悄悄殺死了債主艾詔。接著,又發現妻子韓金兒和村上的青年蓋虎通奸,李自成又怒殺了妻子。兩條人命在身,被官府抓住,一定是死路一條。崇禎二年二月,他就帶著侄兒李過,到甘州投軍。李自成由於精通武藝,不久升為軍中的把總。同年,士兵開赴榆中,因欠餉問題,他又發動兵變,殺死參將王國和當地縣令。

崇禎三年(1630年),李自成率領兵變的將士,投奔農民軍首領不沾泥,後來,又轉投高迎祥,任命為八隊闖將。

崇禎六年,首領王自用病死,李自成收其遺部2萬餘人。後與農民軍首領張獻忠等合兵,在河南林縣擊敗明總兵鄧玘,殺其部將楊遇春,隨後轉戰山西,陝西各地。七年,連克陝西澄城,甘肅乾州等地,在高陵,富平間,李自成又被明總兵左光先擊敗。

崇禎八年,李自成轉戰江北,河南,入陝西,在寧州擊殺明副總兵艾萬年等。在真寧打敗明軍,迫使總兵曹文詔自殺。

崇禎九年,高迎祥被明軍俘虜殺害,李自成被各路農民軍推為闖王。他采取聲東擊西,避實擊虛的戰法,連下階州,隴州,寧羌。分兵三路入川,在昭化、劍州、綿州屢敗明軍,擊殺明總兵侯良柱。

崇禎十年冬,李自成見圍攻成都多日未克,指揮農民軍返回陝西,在梓潼迎戰明朝總兵左光先,曹變蛟失利。多路突圍返回陝西,在潼關,被與明軍伏擊,將卒傷亡慘重,一路餘下田見秀等18騎,隻得隱藏於陝西商洛山中。

這裏,我們要問,為什麼有那麼多農民要去當強盜,要去參加農民起義軍呢?

就是饑餓。

官員的搜刮、地主的盤剝,旱災,洪水、蝗災,天災人禍一起來。作為明朝朝廷,不但不救濟本應該救濟的百姓,免除稅賦,反而增加稅賦,強製征收,百姓死亡過多,不甘死亡的人,鋌而走險,農民起義就發生了。

我們來看李自成起義的崇禎二年陝西的情況。

崇禎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馬懋才向崇禎上了一道奏折《備陳大饑疏》,把當時陝西的災情敘述得甚為詳細,就是現在讀起來,都覺得有點令人不寒而栗:“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皮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

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後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麵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裏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僅存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複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

總秦地而言,慶陽、延安以北,饑荒至十分之極,而盜則稍次之;西安、漢中以下,盜賊至十分之極,而饑荒則檔次之。”

李自成隻有十幾個人,藏在商洛山區,張獻忠又受明朝朝廷招安。如果明朝重新製定有利老百姓的經濟政策,他們還能掀得起大浪?

曆史再一次給李自成機會,河南蝗旱始於崇禎十年,接著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均蝗災旱災並發。

崇禎十二年張獻忠在穀城重新起義,李自成從商洛山中率數千人馬殺出。1640年李自成趁明軍主力在四川追剿張獻忠之際入河南,救濟饑民。

是不是明朝確實沒有辦法救濟災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