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自尊的相當部分來源於父母對他的評價,當孩子深感父母愛他又尊重他時,他的自尊便會迅速得到提升。家庭中每個人都需要得到尊重。家長應尊重孩子,認同他們的自主權,相信他們的人格和能力。
家庭的和諧在於彼此之間的相互尊重,單方麵的尊重是不平等的,所以家長應當尊重孩子的權利。另外我們還要特別注意的是,我們這種尊重的態度應該表達得恰到好處,過與不及都會導致不良的結果。
盡管小華才兩個月大,但爸爸和媽媽都非常引以為傲,因為這是他們第一個孩子。隻要有機會,他們甚至會故意弄醒睡眠中的小華來向他們的朋友炫耀一番。
小華當然有睡覺的權利,爸媽的做法顯然表現得不夠尊重他的這種權利。
小華經常哭鬧而且常常睡得不好。隻要一哭,媽媽就會立即給他喂奶,即使一小時前才喝過。
嬰兒的健康和成長有賴於規則的作息和飲食習慣。在正規的時間內,胃腸可以自然形成消化、休息的一定模式,這是維係生命的基本規則,嬰兒當然也有權利遵循這種自然法則。
盡管小兒科醫生對嬰兒的喂食習慣各有說辭,但細心的媽媽應該能觀察出嬰兒肚子餓的時間通常是有一定的規律的,她應該相信自己的觀察力,進而幫寶寶培養出規律的飲食習慣。如果她因時間太緊張而放縱嬰兒的飲食,不但無法幫他建立正常的習慣,還可能鼓勵他養成無理要求的壞習慣。所以沒有正規的喂食習慣,就是不重視嬰兒追求自然法則的權利。
9歲的彼得是家裏的獨生子,也是父母唯一的精神寄托。他們對他的期望很高,而且希望樣樣表現出色,所以係統地為他安排了好多課程,而且要求每門課程成績都必須保持甲等。參加活動時,他必須是領導者,鋼琴必須彈得毫無缺點,飛機模型必須做得最完美,而且要一字無誤地背誦《聖經》經文。總之,他在任何時候,做任何事情都必須達到完美無缺。盡管所有認識彼得的人都認為他是個很聰明的孩子,但是他卻有著他的父母永遠無法更正的缺點:他經常咬指甲,此外,還會經常做噩夢,一緊張就會不停地晃肩膀。
爸爸和媽媽並沒覺得他們這種“過高期望”對彼得是很殘酷的。由於彼得不斷受到鞭策,所以他隻知道不斷地努力,憑著他過人的智慧和加倍的努力,他一定會盡力達到父母的期望。但是他內心裏卻明顯地表現出焦慮與反叛。他覺得隻有滿足父母心願,樣樣領先,他的生命才有意義,所以他當然不敢擺脫自己既定的角色而違背父母的期望。因此他隻能將內心的反叛情緒轉移至睡眠中,彼得無疑承受著相當大的痛苦。爸爸和媽媽的做法顯然侵犯到彼得的人權,他們隻是利用他作為提高自己權威與聲望的工具。可是當彼得全身心投入功課,努力達成父母的期望時,他同時也失掉了自我。
尊重孩子的自主權,尊重子女就必須重視他的人格和他的能力,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利用他們來滿足我們的野心。
兩歲大的蕾蕾爬到了起居室的椅子上,結果從椅子上滑下來,撞到下巴,然後又咬破了嘴唇。媽媽雖然看到蕾蕾嘴唇已開始流血,卻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並欣喜地說:“再試一次,比爾,你能辦得到的。”於是比爾再試。
這種做法殘忍嗎?一點也不。如果媽媽將這一點小傷視為嚴重事態,蕾蕾就會失去再試的勇氣。媽媽既然認為沒有大礙,蕾蕾便覺得自己也一定能忍,這是相當值得的一課。
很多孩子知道,雖然父母是愛他們的,但未必尊重他們。比如,當孩子與客人攀談時,你可能會命令他不要“多嘴”,或者代他表達某種意思,甚至嘲笑他的“幼稚”和“愚蠢”……這些不明智的舉動無疑會極大地損傷孩子們的自尊心。
父母應該帶領孩子多做一些“平等”的活動,讓孩子們得到這麼一個信息:在大人心目中完全有他的位置;聽他們講故事,不要小看這些小事,它們正是在孩子心中築起自尊之宮的磚塊!
有一次,9歲的林健將自己收集的很有價值的水晶化石和朋友的交換,交換來的石頭價值並不大。但是他對這種石頭更有興趣。爸爸知道後非常生氣,因為和他換石頭的孩子比他大7歲,而且明知道這兩種石頭的價值差異很大,另外林健作這種決定時也沒有和他商量。於是爸爸小題大做,從此林健就失去了這個朋友,而且覺得自己很不中用。
其實不管這件事做得對或不對,這都是林健自己的決定,應該受到尊重。其實,爸爸可以借著這件事表現出尊重孩子的態度,也同時維持林健的自尊。當林健給爸爸看換來的石頭時,爸爸應該表現和往常同樣濃厚的興趣,並暫時不提這件事。然後,爸爸可以另外找一天,幫助林健認識他所收集石頭的相關價值,但切記避免提到換石頭的事。這樣林健既維持了自尊,又得到學習機會。如果爸爸小題大做,這表示他認為林健笨得犯了大錯。但是,要知道他不懂得石頭的價值啊!爸爸顯然對林健的期望過高。孩子也有作決定的權利,如果我們能尊重他們的自主權,采取這種管教方式,我們一定能避免一場衝突,維持和改善與子女間的親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