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寧夏構建伊斯蘭金融中心研究綜述(1 / 3)

寧夏構建伊斯蘭金融中心研究綜述

經濟研究

作者:彭毛措

【摘要】 伊斯蘭金融是現代金融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絲綢之路經濟帶”的規劃方案下,如何充分利用伊斯蘭金融資源對我國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內容,本文回顧了伊斯蘭金融國內外研究的現狀後,也提出了未來伊斯蘭金融學術研究的重點,難點。

【關鍵詞】 伊斯蘭金融;寧夏;綜述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絲綢之路經濟帶”的規劃方案,西北五省、西南四省區市將會成為鏈接歐洲與西亞的經濟紐帶。“絲綢之路經濟帶”東連我國沿海港口,西連中亞黑海及波羅的海港口,絲綢之路經濟帶總人口30億,其市場規模和資源潛力巨大。“絲綢之路經濟帶”主要目的是形成聯動發展網絡,整合各自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寧夏作為絲綢之路經濟帶中重要省份整合自身交通優勢,資源優勢、文化優勢對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具有重大的戰略價值。絲綢之路經濟帶中,寧夏位於我國西北與華北交界地帶,輻射內蒙古、陝西和甘肅,更靠近中亞、中東地區具有區位交通優勢,同時,寧夏處於國內資源富集區域擁有豐富的煤炭、稀土、有色金屬資源等資源優勢。作為中國唯一的回族自治區,寧夏與中亞許多穆斯林國家具有相同的宗教信仰,相近的風俗習俗,更易於將文化優勢轉化為經濟交流優勢。

目前,國外對伊斯蘭金融業的研究,基本上形成了一個係統,目前對伊斯蘭金融的研究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麵。

一、伊斯蘭金融國外相關研究

Warde (2000)定義伊斯蘭金融是指遵循古蘭經教義下的金融形式和活動。這種定義雖然比較寬泛,但它明確了伊斯蘭經濟的本質,力圖協調宗教與經濟活動的關係,對涉及煙酒、賭博、投機交易等商業活動是嚴格禁止的,而且伊斯蘭金融產品對應實物資產,儲戶沒有“利息”收入,通過盈利與虧損共享方式獲得利潤(Beng Soon Chong,2006)。

傳統金融業往往使用利息為基本工具創造多樣金融工具,而伊斯蘭金融中強調“無息”,因此需在無息基礎上設計投資方式和金融工具,ElGamal(2006),Warde (2000),Venardos(2006)等學者設計了二大類伊斯蘭金融投資方式,主要包括:貿易交易和利潤分配協議;貿易交易形式是一種延期銷售形式,讓銀行替客戶購買產品,企業支付銀行費用包括機器的購買成本和服務費,這種合同形式被稱為成本加利潤銷售方式(Murabaha);基於盈利與虧損共享方式的經營模式主要包括分享、股本參與(Musharaka)、盈虧分攤(Mudarabah)。股本參與所有人全程參與業務經營,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和承擔風險;盈虧分攤(Mudarabah)主要由銀行出資委托職業經理人管理,利潤和風險由銀行全額承擔。基於這二類伊斯蘭金融合約工具衍生出一係列金融產品,從團體保險到儲蓄存款帳戶以及各類直接投資等。

ElGamal(2008)指出傳統金融業和伊斯蘭金融業務的經營模式典型區別是金融產品對應實物資產是否附加於合同格式中並與伊斯蘭教義相一致。

關於治理模式,Muhammad Ayub(2009)在(Understanding Islamic Finance)一書中對伊斯蘭金融的運行模式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一般來說,沙裏亞委員會(Sharia)的主要特點是:由銀行董事會委任,由監管部門認可;由最少3名伊斯蘭法學家組成:決策少數服從多數;主要職責是對銀行的產品是否符合教義進行判定、對銀行的活動及收益是否符合伊斯蘭教法提供年度報告、提供谘詢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