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互動理論在新聞傳播學中的應用
文化傳播與教育
作者:周希璞
摘 要:象征性互動理論是傳播學中頗具影響力的一個理論,然而關象征互動理論的基本內涵學界似乎還沒有定論。本文從象征互動理論的緣起、發展和現狀等幾個方麵對該理論進行研究梳理、分析論證,以期對進一步認識和發展象征互動理論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象征性互動;理論;理論綜述
中圖分類號:G2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5)01-0172-02
象征互動理論(symbolic interaction)又稱為符號互動理論,是指人與人之間通過傳遞具有象征性符號而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過程。這一理論源起於英國注重社會心理學研究的理論傳統,由美國學者布魯默首創。
一、理論來源
在《論符號互動論的方法論》一文的開頭,布魯默羅列了數十位“芝加哥學派”的學者,在觀察和研究人類群體生活的方法上將這些學者的觀點統一了起來。
但是,布魯默自己也承認,他最直接的靈感來源於米德的實用主義哲學和庫利的人類學方法,還有帕克進入社區進行的直接研究。
(一)理論的先驅和直接貢獻者
齊美爾把這種符號互動理論觀點的許多原則應用在了社會學的分析當中,他認為社會是“無數次要的綜合物”的組成,在早期對象征互動論的發展產生過影響。帕克接受了齊美爾的觀點,同樣也認為社會是一種相互作用的體係,並傳給他的學生和同事。自此,帕克的學生們開始使用自然主義的動態的方式考察正在發生的生活情景。
庫利認為“不存在個人和社會的分離,把二者分離是毫無意義的,而二者結合就是一切。”他研究的重大突破在於——指出“自我”是一個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個體自己連同他人被這個個體看作是社會環境中的“客體”;“自我”這個概念是在與他人的交往過程中產生的。據此,庫利提出“鏡中我”、“初級群體”等概念。之後布魯默提出的“‘自我相互作用’(象征互動論的核心)也是庫利的‘想象’的另一個術語。”另外一位著名的社會學家托馬斯提出“情景定義”這一概念,強調的是“主體”和“客體”的結合才能理解人的行為。
上述幾位學者都是象征互動理論公認的先驅,但使這一理論形成體係的是米德和布魯默。雖然布魯默被認為是“象征互動論”的精神領袖,但他將這一點歸功於他的老師米德。
(二)米德的社會心理學
米德的社會心理學是關於社會現實的變動的觀念,而非靜止的觀念,他著重研究的是個人是如何變為“社會”這個組織中的一員。貫穿於米德符號互動理論的立場是“社會行為主義”,這一立場不僅是一種有關心理研究的方法和路徑,它還是一種觀念體係。
米德強調:“個體是一定社會群體的成員,他的行為隻有根據整個群體的行為才能得到解釋”,他還提出了包括衝動、知覺、操縱和成就四個階段的人類行為的“活動的模式”。
要解決意識產生與人的行為之間的關係以及“自我”產生機製的問題,米德選取了“姿勢(gesture)”這一概念進行論述,成功地從本質上區別了動物和人。他認為“有意識的相互作用就是象征互動,它是一種手勢(姿勢)的交換,這種交換是同語言的存在相聯係的,並且對於對方具有同一含義。”隻有根據意義交換,人才能做出反應行為。這種行為能力的獲取隻有通過長時間的相互作用,在這一相互作用的過程當中,人們會既注意自己在他人麵前的形象,又重視他人對自己的行為所作的反應,這種“主我”和“客我”的不斷“對話”就是“自我”的發展,同時,“人們不僅要理解他人,也要有能力理解自身,人不僅與他人‘互動’,也要參與自身的‘符號互動’”。
與結構功能理論相對立,米德的社會心理學重視主體自我而非社會群體,該理論極大地影響著美國的社會科學發展。在米德之後出現了一個有趣的事實——共用一個名字的“象征互動主義”在後來的發展中不僅形成了兩派,而且都公開宣稱自己的理論得益於米德的社會行為主義的真傳。
二、兩種象征互動主義
(一)布魯默的象征互動理論
在1969年出版的《符號互動主義》一書中,布魯默給“符號互動論”(象征互動論)這一術語作了係統的解釋,把它上升為一種社會理論。以布魯默為代表的象征互動理論,沒有將社會看作是既成的結構整體,而是一種符號互動。這在結構功能理論占統治地位的時代繼續捍衛了米德的傳統。
該理論依賴的前提是: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產生了意義,而人是根據這些“意義”從事行動,但是意義又是由人來“解釋”的。在布魯默看來,“客觀對象除了向人們提供‘意義’之外沒有別的東西”這種意義隻能來自人際互動。他在解釋“象征互動”的含義和性質時認為,人類是有意識和反映能力的行動者,在一定社會環節中個人根據對他人行動的解釋采取相應行動,這個解釋溝通的過程被布魯默稱之為“自我標識”。因此,“象征互動論基本上是一種社會心理學的觀點。它主要關注具有‘自我意識’的個人,關注人的內在思想、感情與他(或她)的社會行為之間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