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是誰染紅那小衣服,我的孩子,把你美麗的四肢掩上那小小的紅衣?
你早晨到院子裏來玩,你跑路時搖晃而蹣跚。
可是,我的孩子,是誰染紅那件小衣服?
我生命的小蕾,什麼東西使你歡笑?
你的媽咪站在台階上對你微笑。
她拍著手,她的手鐲就叮叮當當響,你手裏擺動小竹竿,就像一個跳著舞的小牧童。
但是,我生命的小蕾,什麼使你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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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孕期用藥的原則
懷孕以後,胎兒各器官發育時間不一,致畸胎的易感期也不同。
例如,中樞神經係統的致畸易感期為受精後15—55天,心髒為20—40天,眼為24—39天,四肢為24—46天,外生殖器為36—56天。
妊娠3個月以上的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此時對外界環境的致畸影響大為減少。因此,為確保妊娠期母嬰安全,應提倡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3個月)少用藥物或不用藥物;凡屬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一律不用。
一般情況下,孕婦用藥準則如下:
1.一種藥可以解決病痛的則不必用幾種藥;口服有效的盡量少打針。
2.孕婦患病非用藥物治療不可時,一定要去醫院經醫師詳細檢查和明確診斷後,切實按照醫囑用藥,千萬不可自己隨意濫用藥物。
3.孕婦即使是按照醫囑用藥,但仍出現藥物不良反映時,為了慎重起見,應立即停藥並及時去醫院再作檢查與治療,必要性時應在醫師指導下改用其它藥物。
4.對懷孕前曾引起過敏或其它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特別是注明“孕婦慎用”或“孕婦禁用”的藥物,包括中草藥和中成藥在內,均應慎用或禁用。
5.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
6.藥品療效有爭議的堅決不用。
7.多選用中草藥,少用化學合成藥。
8.不輕信藥品廣告,不要片麵理解藥物說明書,要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
貼心提醒:
1.由於藥物等因素有時還會影響器官的功能,如引起耳聾、腎功能減退等,所以,妊娠12周後用藥還應十分慎重。
2.用藥要遵醫囑,既不要忌醫禁藥,又要謹慎用藥。
3.並不是藥吃得越多,病就好得越快。請遵照醫生指示的時間與劑量服用藥物。
4.任何藥物都要經醫生指示才可服用。
5.除非經醫生指示,否則不可以混合服用任何成藥。
6.考慮采用較安全的替代方式來代替服用藥物。
小貼士:補品、補藥、減肥藥,不可亂用
有些女性,懷孕之後總擔心,怕缺乏營養而影響腹中胎兒。於是就自作主張,服用滋補性藥品,如人參、參茸丸、複合維生素和魚肝油丸等。我們要說明的是:各種滋補性藥品都具有藥的屬性,都要在人體內分解、代謝,都會有一定的副作用,包括毒性作用和過敏反應。
可以說沒有一種藥物對人體是絕對安全的。母體攝入的藥物,都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血液循環,直接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
下列一些是孕期不宜服用的:
1.人參
孕後,月經停閉,髒腑經絡之血注於衝任二脈以養胎,孕婦處於陰血偏虛,陽氣相對偏盛狀況。人參屬大補元氣之物,會使孕婦氣盛陰耗,氣有餘則“推動”胎兒,使胎兒受損受危,不利安胎。
2.補藥
再好的補藥,也要經過人體代謝過程,增加肝腎負擔,還有一定副作用,所以對孕婦和胎兒都會帶來程度不一的影響。有的孕婦服了大量的蜂乳,導致嚴重腹瀉,最終流產。常服人參蜂王漿、洋參丸、宮寶等,會損傷孕婦和腹中之胎。孕期小腿抽筋,便常服維生素A、D,結果造成維生素A、D過量,引起中毒。
3.熱性食品
孕期不宜過多吃熱性食品,如狗肉、胡椒粉等。孕期進補,應遵循“宜涼忌熱”的原則,即使是水果,也應吃性味平、涼之物,如西紅柿、生梨、桃子等。
因此,產前進補應遵醫囑,切莫自以為是,擅自濫補。孕婦的保健重點絕不能依靠補品補藥。
4.減肥藥
蛋白質是人體的主要建築材料,脂類同樣是細胞膜、腦、神經組織不可缺少的構築物質,各種維生素、無機鹽、微量元素在胎兒旺盛的細胞分裂、組織增生、器官形成過程中,不僅是構成基建物質(鈣、鐵、鈉、鉀),還起到生化代謝的輔酶作用,都是胎兒生長育所不可缺少的。這些物質需要源源不斷地來源於攝入吸收。然而,減肥的孕婦恰恰斷絕了這些物質的來源,勢必影響胎兒發育。
專家指出:孕期肥胖是正常生理現象,不可以刻意減肥,更不可用藥物減肥。
孕婦孕期忌用的藥物
妊娠婦女常因一些異常情況或疾病需要用藥物治療。據統計,平均每個妊娠婦女在妊娠期間服用過3—4種藥物。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隨藥物種類的不同而有差別。因許多藥物可以自由地通過胎盤,有些藥物可能會引起胎兒的發育異常,甚至造成胎兒畸形。下麵列舉的是準媽媽妊娠期間忌用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