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準媽媽在14—17周時都要做唐氏兒篩查,這是一項染色體的檢查。如出現可疑或陽性,應做羊水穿刺以確診胎兒染色體是否正常。35歲以上的準媽媽由於年齡大危險升高,做此項檢查更有必要。
參考價:100元
(9)查風疹病毒(RV)、弓形蟲(TOX)、巨細胞病毒(CMV)、單純皰疹病毒(HSV)
目的:準媽媽在妊娠4個月以前如果感染以上病毒,都可能使胎兒發生嚴重的先天性畸形,甚至流產。更好的方法是在懷孕前進行此項檢查,如果檢查呈陽性,經治療後再懷孕。
正常:均為陰性。
參考價:297元
(10)B超檢查
B超檢查可以在18—24周時做第一次,它可以看到胎兒的軀體,胎心跳動,胎兒頭部及胎盤等完整的圖像,還可聽到胎心音,胎動音,臍帶血流音及胎盤血流音等。可檢測胎兒是否存活,並能鑒定妊娠是否正常,是否為多胎等。
參考價:普通B超30元,彩色B超120元
(11)心電圖
目的:排除心髒疾病,以確認準媽媽是否能承受分娩,如心電圖異常,可進一步進行超聲心動的檢查,必要時要去看心內科醫生。
參考價:20元
專家指導
產檢注意事項
去醫院接受各種身體檢查時,應穿著方便穿脫的衣物、便鞋。
帶好母子健康手冊和健康保險證:醫師和助產士要將孕婦和胎兒狀態的診察結果記在母子健康手冊上。如是正常妊娠,醫療保險不能受理,但一旦出現異常則醫療保險就會有效。
準確詳細地向醫生提供自己的各方麵信息,可以幫助醫生了解健康狀況、妊娠情況及將來生產方式的初步設想。診察日應注意用餐的時間。如飯後立即驗尿,尿中容易出現糖的成分(飲食性糖尿),可能錯誤得出尿糖的結果。為此,至少要在進食兩小時以後才能接受檢查。
筆和筆記本:有什麼想要打聽的問題或是醫生指示的注意事項等要記入筆記本。
孕婦用藥準則
懷孕以後,胎兒各器官發育時間不一,致畸胎的易感期也不同。
例如,中樞神經係統的致畸易感期為受精後15—55天,心髒為20—40天,眼為24—39天,四肢為24—46天,外生殖器為36—56天。
妊娠3個月以上的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此時受外界環境的致畸影響大為減少。因此,為確保妊娠期母嬰安全,應提倡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3個月)少用藥或不用藥;凡屬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一律不用。
1.孕婦用藥準則
一般情況下,孕婦用藥準則如下:
(1)一種藥可以解決病痛的則不必用幾種藥;口服有效的盡量少打針。
(2)孕婦患病非用藥物治療不可時,一定要去醫院經醫師詳細檢查和明確診斷後,切實按照醫囑用藥,千萬不可自己隨意濫用藥物。
(3)孕婦即使是按照醫囑用藥,但仍出現藥物不良反映時,為了慎重起見,應立即停藥並及時去醫院再作檢查與治療,必要時應在醫師指導下改用其他藥物。
(4)對懷孕前曾引起過敏或其他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特別是注明“孕婦慎用”或“孕婦禁用”的藥物,包括中草藥和中成藥在內,均應慎用或禁用。
(5)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