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與焦灼。我隻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而對於春,又並非像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每當萬象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豔,蜂蝶的擾攘,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蕃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癡,無過於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複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的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悴而化泥塵。你何苦也來反複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豔,裝笑裝顰,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決不會再像初見世麵的青年少女地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讚之,歎之,憐之,惜之了。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滅,有無之理。過去的曆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 ,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滅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歎一切的死滅。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舍取,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亦多,歡濃之時愁亦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有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征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們閱曆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隻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郎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隻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鑒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複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彌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一九二九年秋日
顏麵
我小時候從李叔同先生學習彈琴,每彈錯了一處,李先生回頭向我一看。我對於這一看比什麼都害怕。當時也不自知其理由,隻覺得有一種不可當力,使我難於消受。現在回想起來,方知他這一看的顏麵表情中曆曆表出著對於音樂藝術的尊敬,對於教育使命的嚴重,和對於我的疏忽的懲誡,實在比校長先生的一番訓話更可使我感動。古人有故意誤拂琴弦,以求周郎的一顧的;我當時實在怕見李先生的一顧,總是預先練得很熟,然後到他麵前去還琴。
但是現在,李先生那種嚴肅的慈祥的臉色已不易再見,卻在世間看飽了各種各樣的奇異的臉色。——當作雕刻或紙臉具看時,倒也很有興味。
在人們談話議論的座中,與其聽他們的言辭的意義,不如看他們的顏麵的變化,興味好得多,且在實際上,也可以更深切地了解各人的心理。因為感情的複雜深刻的部分,往往為理義的言說所不能表出,而在“造型的”(plastic)臉色上曆曆地披露著。不但如此,盡有口上說“是”而臉上明明表出“非”的怪事。聰明的對手也能不聽其言辭而但窺其臉色,正確地會得其心理。然而我並不想做這種聰明的對手,我最歡喜當作雕刻或紙臉具看人的臉孔。
看慣了臉,以為臉當然如此。但仔細凝視,就覺得顏麵是很奇怪的一種形象。同是兩眼,兩眉,一口,一鼻排列在一個麵上,而有萬人各不相同的形式。同一顏麵中,又有喜,怒,哀,樂,嫉妒,同情,冷淡,陰險,倉皇,忸怩……千萬種表情。凡詞典內所有的一切感情的形容詞,在顏麵上都可表演,正如自然界一切種類的線具足於裸體中一樣。推究其差別的原因,不外乎這數寸寬廣的浮雕板中的形狀與色彩的變化而已。
就五官而論,耳朵在表情上全然無用。記得某文學家說,耳朵的形狀最表出人類的獸相。我從前曾經取一大張紙,在其中央剪出一洞,套在一個朋友的耳朵上,而單獨地觀看耳朵的姿態,久之不認識其為耳朵,而越覺得可怕。這大概是為了耳朵一向躲在鬢邊,素不登顏麵表情的舞台的原故。隻有日本文學家芥川龍之介對於中國女子的耳朵表示敬意,說玲瓏而潔白像貝殼。然耳朵無論如何美好,也不過像鬢邊的玉蘭花一類的裝飾物而已,與表情全無關係。實際,耳朵位在臉的邊上,隻能當作這浮雕板的兩個環子,不入浮雕範圍之內。
在浮雕的版圖內,鼻可說是顏麵中的北辰,固定在中央。眉,眼,口,均以它為中心而活動,而作出各種表情。眉位在上方,形態簡單;然與眼有表裏的關係,處於眼的伴奏者的地位。演奏“顏麵表情”的主要旋律的,是眼與口。二者的性質又不相同:照顧愷之的意見,“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之中”,故其畫人常數年不點睛,說“點睛便欲飛去”,則眼是最富於表情的。然而口也不差:肖像畫的似否,口的關係居多;試用粉筆在黑板上任意畫一顏畫,而僅變更其口的形狀,大小,厚薄,彎度,方向,地位,可得各種完全不同的表情。故我以為眼與口在顏麵表情上同樣重要,眼是“色的”;口是“形的”。眼不能移動位置,但有青眼白眼等種種眼色;口雖沒有色,但形狀與位置的變動在五官中最為劇烈。倘把顏麵看作一個家庭,則口是男性的,眼是女性的,兩者常常協力而作出這家庭生活中的諸相。
然更進一步,我就要想到顏麵構造的本質的問題。神造人的時候,顏麵的創作是根據某種定理的,抑任意造出的?即顏麵中的五官的形狀與位置的排法是必然的,抑偶然的?從生理上說來,也許是合於實用的原則的,例如眉生在眼上,可以保護眼;鼻生在口上,可以幫助味覺。但從造形上說來,不必一定,苟有別種便於實用的排列法,我們也可同樣的承認其為顏麵,而看出其中的表情。各種動物的顏麵,便得按照別種實用的原則而變更其形狀與位置的。我們在動物的顏麵中,一樣可以看出表情,不過其臉上的筋肉不動,遠不及人麵的表情的豐富而已。試仔細辨察狗的顏麵,可知各狗的相貌也各不相同。我們平常往往以“狗”的一個概念抹殺各狗的差別,難得有人尊重狗的個性,而費心辨察它們的相貌。這猶之我小時候初到上海,第一次看見西洋人,覺得麵孔個個一樣,紅頭巡捕尤其如此。——我的母親每年來上海一二次,看見西洋人總說“這個人又來了”。——實則西洋人與印度人看我們,恐怕也是這樣。這全是黃白異種的原故,我們看日本人或朝鮮人就沒有這種感覺。這異種的範圍推廣起來,及於禽獸的時候,即可辨識禽獸的相貌。所以照我想來,人的顏麵的形狀與位置不一定要照現在的排法,不過偶然排成這樣而已。倘變換一種排法,同樣地有表情。隻因我們久已看慣了現在狀態的顏麵,故對於這種顏麵的表情,辨識力特別豐富又精細而已。
至於眼睛有特殊訓練的藝術家,尤其是畫家,就能推廣其對於顏麵表情的辨識力,而在自然界一切生物無生物中看出種種的表情。“擬人化”(personification)的看法即由此而生。在桃花中看出笑顏,在蓮花中看出粉臉,又如德國理想派畫家Bcklin〔勃克林〕,其描寫波濤,曾畫一魔王追撲一弱女,以象征大波的吞沒小浪,這可謂擬人化的極致了。就是非畫家的普通人,倘能應用其對於顏麵的看法於一切自然界,也可看到物象表情。有一個小孩子曾經發見開蓋的洋琴〔鋼琴〕(piano)的相貌好像露出一口整齊而潔白的牙齒的某先生,Waterman的墨水瓶姿態像鄰家的肥胖的婦人。我歎佩這孩子的造形的敏感。孩子比大人,概念弱而直觀強,故所見更多擬人的印象,容易看見物象的真相。藝術家就是學習孩子們這種看法的。藝術家要在自然中看出生命,要在一草一木中發見自己,故必推廣其同情心,普及於一切自然,有情化一切自然。
這樣說來,不但顏麵有表情而已;無名的形狀,無意義的排列,在明者的眼中都有表情,與顏麵表情一樣地明顯而複雜。中國的書法便是其一例。西洋現代的立體派等新興美術又是其一例吧?
一九二八年耶穌聖誕前十日在江灣緣緣堂
自然
“美”都是“神”的手所造的。假手於“神”而造美的,是藝術家。
路上的襤褸的乞丐,身上全無一點人造的裝飾,然而比時裝美女美得多。這裏的火車站旁邊有一個傴僂的老丐,天天在那裏向行人求乞。我每次下了火車之後,迎麵就看見一幅米葉〔米勒〕(Millet)的木炭畫,充滿著哀怨之情。我每次給他幾個銅板——又買得一幅充滿著感謝之情的畫。
女性們煞費苦心於自己的身體的裝飾。頭發燙也不惜,胸臂凍也不妨,腳尖痛也不怕。然而真的女性的美,全不在乎她們所苦心經營的裝飾上。我們反在她們所不注意的地方發見她們的美。不但如此,她們所苦心經營的裝飾,反而妨礙了她們的真的女性的美。所以畫家不許她們加上這種人造的裝飾,要剝光她們的衣服,而赤裸裸地描寫“神”的作品。
畫室裏的模特兒雖然已經除去一切人造的裝飾,剝光了衣服;然而她們倘然受了畫學生的指使,或出於自心的用意,而裝腔做勢,想用人力硬裝出好看的姿態來,往往越裝越不自然,而所描的繪畫越無生趣。印象派以來,裸體寫生的畫風盛於歐洲,普及於世界。使人走進繪畫展覽中,如入浴堂或屠場,滿目是肉。然而用印象派的寫生的方法來描出的裸體,極少有自然的、美的姿態。自然的美的姿態,在模特兒上台的時候是不會有的;隻有在其休息的時候,那女子在台旁的絨氈上任意臥坐,自由活動的時候,方才可以見到美妙的姿態,這大概是世間一切美術學生所同感的情形吧。因為在休息的時候,不複受人為的拘束,可以任其自然的要求而活動。“任天而動”,就有“神”所造的美妙的姿態出現了。
人在照相中的姿態都不自然,也就是為此。普通照相中的人物,都裝著在舞台上演劇的優伶的神氣,或南麵而朝的王者的神氣,或廟裏的菩薩像的神氣,又好像正在擺步位的拳教師的神氣。因為普通人坐在照相鏡頭前麵被照的時間,往往起一種複雜的心理,以致手足無措,坐立不安,全身緊張得很,故其姿態極不自然。加之照相者又要命令他“頭抬高點!”“眼睛看著!”“帶點笑容!”內麵已在緊張,外麵又要聽照相者的忠告,而把頭抬高,把眼釘住,把嘴勉強笑出,這是何等困難而又滑稽的辦法!怎樣教底片上顯得出美好的姿態呢?我近來正在學習照相,因為嫌惡這一點,想規定不照人物的肖像,而專照風景與靜物,即神的手所造的自然,及人借了神的手而布置的靜物。
人體的美的姿態,必是出於自然的。換言之。凡美的姿態,都是從物理的自然的要求而出的姿態,即舒服的時候的姿態。這一點屢次引起我非常的銘感。無論貧賤之人,醜陋(?)之人,勞動者,黃包車夫,隻要是順其自然的天性而動,都是美的姿態的所有者,都可以禮讚。甚至對於生活的幸福全然無分的,第四階級以下的乞丐,這一點也決不被剝奪,與富貴之人平等。不,乞丐所有的姿態的美,屢比富貴之人豐富得多。試入所謂上流的交際社會中,看那班所謂“紳士”,所謂“人物”的樣子,點頭,拱手,揖讓,進退等種種不自然的舉動,以及臉的外皮上硬裝出來的笑容,敷衍應酬的不由衷的言語,實在滑稽得可笑,我每覺得這種是演劇,不是人的生活。作這樣的生活,寧願作乞丐。
被造物隻要順天而動,即見其真相,亦即見其固有的美。我往往在人的不注意,不戒備的時候,瞥見其人的真而美的姿態。但倘對他熟視或聲明了,這人就注意,戒備起來,美的姿態也就杳然了。從前我習畫的時候,有一天發見一個朋友的pose〔姿態〕很好,要求他讓我畫一張sketch〔速寫〕,他限我明天。到了明天,他剃了頭,換了一套新衣,挺直了項頸危坐在椅子裏,教我來畫。……這等人都不足與言美。我隻有和我的朋友老黃,能互相賞識其姿態,我們常常相對坐談到半夜。老黃是畫畫的人,他常常嫌模特兒的姿態不自然,與我所見相同。他走進我的室內的時候,我倘覺得自己的姿勢可觀,就不起來應酬,依舊保住我的原狀,讓他先鑒賞一下。他一相之後,就會批評我的手如何,腳如何,全體如何。然後我們吸煙煮茶,晤談別的事體。晤談之中,我忽然在他的動作中發見了一個好的pose,“不動!”他立刻石化,同畫室裏的石膏模型一樣。我就欣賞或描寫他的姿態。
不但人體的姿態如此,物的布置也逃不出這自然之律。凡靜物的美的布置,必是出於自然的。換言之,即順當的,妥帖的,安定的。取最卑近的例來說:假如桌上有一把茶壺與一隻茶杯。倘這茶壺的嘴不向著茶杯而反向他側,即茶杯放在茶壺的後麵,猶之孩子躲在母親的背後,誰也覺得這是不順當的,不妥帖的,不安定的。同時把這畫成一幅靜物畫,其章法(即構圖)一定也不好,美學上所謂“多樣的統一”,就是說多樣的事物,合於自然之律而作成統一,是美的狀態。譬如講壇的桌子上要放一個花瓶。花瓶放在桌子的正中,太缺乏變化,即統一而不多樣。欲其多樣,宜稍偏於桌子的一端。但倘過偏而接近於桌子的邊上,看去也不順當,不妥帖,不安定。同時在美學上也就是多樣而不統一。大約放在桌子的三等分的界線左右,恰到好處,即得多樣而又統一的狀態。同時在實際也是最自然而穩妥的位置。這時候花瓶左右所餘的桌子的長短,大約是三與五,至四與六的比例。這就是美學上所謂“黃金比例”。黃金比例在美學上是可貴的,同時在實際上也是得用的。所以物理學的“均衡”與美學的“均衡”頗有相一致的地方。右手攜重物時左手必須揚起,以保住身體的物理的均衡。這姿勢在繪畫上也是均衡的。兵隊中“稍息”的時候,身體的重量全部擱在左腿上,右腿不得不斜出一步,以保住物理的均衡。這姿勢的雕刻上也是均衡的。
故所謂“多樣的統一”,“黃金律”,“均衡”等美的法則,都不外乎“自然”之理,都不過是人們窺察神的意旨而得的定律。所以論文學的人說,“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論繪畫的人說,“天機勃露,獨得於筆情墨趣之外。”“美”都是“神”的手所造的,假手於“神”而造美的,是藝術家。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二日
大人
自來佛法難對俗人講。後秦釋僧肇論物不遷,開頭說:“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逆俗則言淡而無味,違真則迷性而莫返。故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弗顧。”僧肇的時代,正當我國佛教空氣非常濃重的時候。秦主苻堅為了求鳩摩羅什,命大將軍呂光率鐵甲兵十萬伐龜茲。後秦主嗣興也為了求鳩摩羅什,大舉伐涼,滅了涼國而奪得鳩摩羅什來,供養他在宮中,請他翻譯佛經。當時朝廷何等提倡佛教,蓋可想見。上好之,下必有甚者,當時民間何等崇奉佛法,亦可想見。然而不拘何等提倡,何等崇奉,佛法之理還是不可說。故此論開頭就說“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弗顧。”這兩句話原出老子:“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老子之道尚且如此,而況於佛法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