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羞愧感培養健康情感也是一種教育培養的方式,它與一般的教育培養方式不一樣,屬於一種獨特的教育方式,它通常應用於下麵兩種情況。
當孩子做了應該感到羞恥的事情時,情感上沒有反應,這時應該喚起他的羞愧感。
不能給孩子留下深刻印象的管教方式失敗後,利用羞愧感進行開導是一個改變其不良行為的合理方式。
威廉·達蒙在《道德與孩子》中舉例說明了一個問題:如何使對自己所犯罪行毫無悔意的孩子產生情感上的共鳴。具體做法是要求這些少年犯與同伴一起討論自己的反社會行為,並接受對方的批評,以期激發他們的羞愧感,甚至是自我憎恨感。正如他所寫的那樣:“這種辦法讓參加者產生情感和認知反應,因而對改變其行為很有效。”
堪培拉澳大利亞國家大學的社會學教授約翰·布萊斯韋先生也讚同利用羞愧感來懲罰反社會行為。但他還提出一點:這不僅表明社會不能容忍他的行為,而且也包含原諒和重新接受他的含義,那麼它就是人道主義的。因而他強調使犯罪的孩子感到羞愧感既不是為了表示對他的憤怒,也非為報複,而是引發犯罪者內心的後悔感,並使社會和家庭最終原諒他。
利用內疚感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