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出生之前就已經檢查出身體不行,不可能活太久,因為遺傳了母親的病,但父母執意將我生下來,為此母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值得慶幸的是直到十八歲,我依然是正常的,但,父親從小就叮囑我長大了要學醫,這樣才能自救,我聽從了父親的安排,在十八歲的時候叔叔送我出國留學,主修醫學專業,但我本身不喜歡這個行業。以至於回國後,我選擇進入公司幫忙。我以為是上天的倦故,逃過一劫,哪知該是我的終究是無法逃脫。
與林楓最初相識的那段日子,是我最開心的。盡管後來我們曾結婚一起去度蜜月,但我能感覺到他並不快樂。一起的三年裏,我們的快樂越來越少,憑著最初的美好記憶而生活。而我執意地以為那便是愛,愛就是擁有,愛就是相守,我以為我給了他事業財富,他便會幸福,原來他並不幸福。
直到看到吳芳,在她身上,我仿佛看到曾經的自己,那個敢愛敢恨的女孩,但不同的是,她將愛詮釋得更好,她讓我看到愛的另一層含意,愛不是擁有而是給予,愛不是得到而是付出。就如吳芳默默付出一樣。
這才明白自己幾年來一直信奉的愛情,隻是一種自私的表現。原來我真的不愛林楓,或者說不夠愛他。如果我真愛他,早應該放手,讓他去擁有自己想要的愛情。這一點,我很失敗。
當看到那瓶藥時,就明白了這意味著什麼。看著掩麵而泣的吳芳,我知道在最後一刻,她還是保留著一顆善良的心,她終究下不了手。是她的善良讓我有了死的勇氣,當喝下藥那一刻,我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放鬆。其實,前些天例行檢查時,專家就已經告訴過我,我堅持不了多久了最多十天半個月,但在你們麵前他依舊說我的病情很穩定,這是我和他之間的約定,我不想讓你們知道我更多的病情。其實這也是我的私心在作怪,我就是想看一下,相愛的你們到底能忍耐多久。
你們都不曾知道三年來我所受的煎熬,每月一次兩天的檢查,我躺在手術台上如死人一般,那種痛苦的折磨不是你們能想象的,但我卻堅持了下來,那是愛的力量。我一直以為,身邊有一個深愛的人,能多活一天都是一種幸福。然而,當我明了林楓對我感情亦或是同情早已厭倦時,我也累了,盡管他一直對我關愛有加,盡管他不曾對我說過一句大聲的話。但我知道,那不是愛,不是相愛兩個人應有的生活。我真的累了,不想再一次承受痛苦的折磨,於身體與心靈。
對於林楓盡管有祝多的怨恨,但我相信在他心底深處仍隱藏著一顆善良的心,我相信我眼光。所以,就略施小計,讓吳芳誤以為是林楓在水裏下了藥。吳芳最終沒有忍心結束我的生命,但我想看看她是否願意出麵為林楓頂罪,她曾說願意為林楓付出所有包括生命。
我用自己的生命來做一場賭注,看你們究竟有多愛對方,終究能為對方付出多少?很慶幸我得到了我希望的答案。如果不是真愛對方,不願為對方付出生命及所有,那麼,你們至少其中一人就會永遠呆在監獄裏。我會讓褻瀆愛情的人付出代價,或許你們會覺得我殘忍,但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請原諒我會這麼做。
很慶幸,我的眼光沒錯,盡管在這個世俗的金錢時代,但仍有這麼一個人,他始終如一地愛著一個女子,不為金錢名利地位所動,那個女子該是怎樣幸運才會得到他全部的愛。我很羨慕她,甚至有些妒忌。林楓,如果時間能夠倒流,我會換一種方式愛你,遠遠地看著你感受著你的幸福。
林楓,謝謝你曾陪我走過一段開心快樂的日子,謝謝你給了我一次婚姻,讓我的人生沒有遺憾。現在我終於放開你了,希望不會太遲。我最後想說的是,忘記過去吧,珍惜眼前人,有這麼一個女孩愛你如生命,你怎麼忍心辜負她。
吳芳,我想對你說的,你勝利了,你的那種毫無雜念全心全意付出的愛,才是真愛,才是大愛。祝福你能擁有你想要的愛情。
我會化成一片雲,在看得到你們的天空一直守望著你們,感受著你們的幸福。
與錄像帶一起的,還有一封律師函,裏麵是陸露已簽名的離婚協議及遺囑。遺囑裏聲明,陸露死後,她所有的財產都由她前夫林楓繼承。
林楓出獄後,辭去公司副總職務,將陸露的財產及自己的財產全部捐給了癌症慈善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