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可不能這樣唱,一首歌唱一晚上,客人們聽煩了,以後就不會有人來點了,也不能再吸引其他人。
江亦辰淡淡一笑,慢慢站了起來,他把麥克風放在嘴邊,“非常感謝剛才點歌的兩位老板,在這裏,小弟先說一下,我每天來這裏同一首歌隻能唱三遍,絕不多唱,還希望各位理解,所以我唱完這一遍以後,就不會再唱剛才那首歌了,如果大家想聽的話,明天可以再來,對不起呀!”。
說完以後,他上前深深鞠了一個躬。
“不過,我一會還會帶來另外一首歌曲,同樣很好聽,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他說完以後,再次撥動了琴弦,這已經是連續唱第三遍了,客人們會不會厭倦了呢?江亦辰會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演繹呢?
他一開口,所有人都愣住了。
去你妹的,太厲害了吧!
江亦辰居然用女生的聲音唱了出來,“張開手 需要拓大的勇氣 這片天 你我一起撐起 更努力 隻為了我們想要的明天 好好的 這份情好好珍惜……”。
太美了,他居然能夠轉移各種聲音,把一首陽剛的歌唱得如此委婉,而意境卻絲毫不差,真他妹的是個天才呀。
掌聲持續不斷的響了起來,比剛才不知道要熱烈要多少倍,這小子怎麼可以把一首歌唱出三種不同的風格,而且每一種風格都是那樣的完美。
江亦辰也有些沒有想到,他剛才在唱的時候,隻是覺得不能太枯燥,才臨時想到變化音階和唱腔,這個變化,他也沒有把握。
現在看來,一切都是成功的,他完成得非常好。
能兼具男生和女生唱法的人,也叫反串,唱得好叫藝術,唱得不好就會變得不倫不類,這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模仿的。
江亦辰唱得太妙了,就連他自己也有些感動,以前怎麼發現在這方麵也如此有才華呢?說不定放棄足球這條路,一心在音樂上,他也能闖出一番天地!
嗬嗬,算了,這小子對足球的熱愛是其他任何事物都不能相比的,音樂在他心裏,就隻是一種愛好,足球才是他的生命。
他唱完了,然後站起來再次向四周鞠了一下躬。
“太精彩了,能不能再唱一遍,老子出三百!”。
“人家剛才都說了,一首歌一晚上隻有唱三遍,如果您想聽話,明天早點來呀!”。
“不會吧?老子今天就要他唱!”。
那人站了起來,看起來很凶。
旁邊的人嚇了一跳,不自覺的退後了幾步。
鳳姐聽到有人吵,也急忙走了過來。
“你是這家店的老板嗎?”。
“是,這位老板有什麼要求?”。
“讓你們的歌手再唱一遍剛才那首歌,這是點歌費,三百,夠了吧?”。
三百元錢在八十年代末,可真不是一個小數目,那時候大多數人的工資都隻有幾十元錢,這可抵得上不少人大半年的工資了。
鳳姐是生意人,豈會看著這錢不掙,她一笑,“大爺,我馬上過去,讓他再唱一遍。”。
鳳姐以為憑她的麵子,江亦辰一定會唱。
她走了過去,江亦辰直接搖了下頭,“不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