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荒唐(2 / 2)

李大柱吃了一驚,沒有說話。

村長接住說:“還要跟你說,凡是捕捉,或者獵殺這些動物的人,輕則被判坐牢,重的還要填上命呢。大柱啊,你怎麼這麼糊塗。”

大柱的臉由紅變青再變黑,結巴顫抖地說:“這...村長,你說該怎麼辦?”

村長緩緩地舒了一口氣。語重深長地說:“既然捉了,也沒辦法。我看它還是活的,這樣吧,我幫你把它放了就行了。這件事隻有我知道,你知道,誰也不可以說。”

李大柱怕惹上什麼法律,忙唯唯諾諾地答謝說:“好的好的,村長,這件事我絕不說出去,你就幫我放了它吧,這真是個不祥物。”

於是,李大柱用一塊布,把籠子蓋了起來,給了村長,村長也不敢怠慢,忙拿起了,就離開了。像生怕遲了點,這動物就會死掉那樣。

經過這次教訓後,李大柱可乖了,遇到什麼動物都乖乖的。村長很少來了,像生怕他們的秘密被人知道一樣。而李大柱一直想感謝村長,隻是一直都沒那個錢買禮物去找村長。

後來來了一個消息,說村長升官去城裏了。

又過了好幾個月,這天李大柱買了份禮物,徑直向城裏走去。

來到紅燈酒綠的大城市,李大柱按照村長留給村裏人的地址去找村長。可是找了很久,都沒找到這個地址,原來村長給了個空地址給他們。

沒辦法,大柱隻好來到派出所,找警察幫忙。

果然,當他把村長的名字說給了警察,那警察想也不想就回答他了。

警察說,“哦,你沒看報紙嗎?這個人剛剛被槍斃了。”

“啊?這是怎麼回事呢?我是村裏人,沒看報紙。”大柱吃驚地問。

“他,原來是一個村裏的村長。突然做了這裏的縣長,你不覺得奇怪嗎?後來提拔他的上級因貪汙被我們公安機關捉了,於是便把他賄賂上級的事情供了出來。”

警察頓了頓,繼續說:“本來說他賄賂上級的事情還不至於致他死罪,但經過我們在想,一個村長,又怎麼來那麼多錢賄賂人呢?大經過我們深入的調查,發現了更轟動的罪狀。”

李大柱瞪大眼睛,急促地問:“那是什麼罪狀呢?”

警察看了一眼他,說:“原來他私自捕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金斑喙鳳蝶’,並且把它製成標本,足足買了一千萬。這樣,他這個罪狀十惡不赦了。”

李大柱手裏的禮物應聲落地,他忙上去撿起它。警察瞟了他一眼,問:“怎麼,你認識他嗎?”

李大柱忙說:“沒事沒事。”於是急匆匆地離開了警察局。

回家的路上,大柱不斷地想:為什麼村長不把我供出來。但又回想一層,村長不是一直叫我不要出聲嗎?那根本沒有人知道蝴蝶是我捉的,就算說了也沒有證據啊。

李大柱不斷捶心口,他現在最想做的是回去幫村長燒多幾柱香。

從今以後,李大柱不再有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