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細化行政立法 落實有法可依(1 / 1)

細化行政立法 落實有法可依

卷首語

作者:本刊評論員

黨的十八大報告將“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製改革的重要任務,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重要部署。“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涉及各領域、各方麵的一項政治任務。當然包括檔案部門與檔案工作,包括“依法治檔”工作。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要全麵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如何落實十八大提出的“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是當前與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檔案工作者的要務。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研究,並在實踐中探索檔案立法、守法、執法、司法等問題。

檔案立法是“依法治檔”的基礎,這裏的“法”,既包括權力機關製定的涉及檔案工作的各種法律、法規、規章;也包括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製定的規範性文件。檔案立法既是國家及省(市)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的任務,也是《檔案法》和《檔案法實施辦法》賦予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責任。

科學立法,就是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

科學立法,對於檔案部門來說,最當務之急的就是細化立法,使檔案法規“落地”。

細化立法,就是通過製定有針對性的、具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檔案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適應管理不同的檔案事務。

細化立法,需要國家、省、市、縣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切實履行各自的立法職責,尤其是省、市、縣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要履行好檔案法規的授權,製定具體規章;要做好地方檔案法規規章的立法;要做好檔案法規規章的具體細化;要做好檔案技術標準的入規;要做好檔案法規規章的地域化;要製定探索與推廣經驗型規範性文件。

隻有細化立法,才能使檔案法規體係不斷完善和更具可操作性,而《檔案法》的貫徹落實,最終要靠相應配套的檔案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去“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