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著劊子手殺人和殺小雞一樣的怪容易,那都是砍柴火練出來的。
三是技巧訓練。
區家與京城多家豬肉鋪都有聯係,幫賣豬肉的屠夫殺豬,純屬義務勞動,決不收費,比義工還要熱心,一年365天從不間斷地做好事。
當然,他們主要是練刀功。
大家沒事可以起個大早去菜市場看看,菜市場起的最早的絕對是賣豬肉的,一般他們五點鍾就在市場裏忙活了,這個習慣就是在那時延續下來的。
因為劊子手殺豬是件隱秘的事,隻能在半夜練刀,不能讓人看見,一旦被人發覺,用殺人的刀割出來的豬肉你還敢吃嗎?
很多書上對劊子手刀功的描寫是,在豬肉的上麵鋪一張宣紙,然後用刀去剁宣紙,肉碎紙無損,才算真正出師。
但,筆者可以負責地告訴大家,扯淡,絕對是扯淡,又不是做人肉叉燒包,剁肉餡幹嗎?
真正的劊子手就是幫屠夫殺豬,然後將豬肉分解成客戶所需要的部位,通過不斷的磨練,他們掌握的是肉的紋理和骨節肢解的能力,一直達到拿刀要穩,揮刀要狠,下刀要準的境界,說要三兩肉,保證切下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達到這個標準才是第一步。
第二步是砍黃瓜,給你一把三十斤重的鬼頭刀砍黃瓜,什麼時候一刀下去黃瓜隻連著皮才算出師。
千萬別以為容易,一個特級廚師來試,拿著二斤重的菜刀,他或許能切成這樣,但要砍的話,估計也要練上三年。
為什麼要練砍黃瓜呢?因為到了滿清的時候,有的犯人家屬會要求“留個全屍”,劊子手收了錢,砍人時骨斷皮連,這就是留個全屍。
隨著時代的推進,對劊子手的要求也在變化,區家也在不斷調整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在激烈的刑場競爭當中保持不敗之地。
到了清朝,一些酷刑逐漸減少,殺的人也比明朝時少多了,這就使區家的灰色收入少了不少。
基本工資本來就少,又沒有獎金,怎麼辦呢?
還是要在刀功上下功夫。
清朝的死刑沒那麼多花樣,所謂的滿清十大酷刑也有,但非大惡人極少施用,多以斬絞為主,一般皇宮內的人為絞刑,皇室外的死刑犯多是梟首。
行刑時,區家的刀功就顯出了威力。
碰到不給錢的主,隨便一刀,跟劈柴火似的骨碌碌滾下去,死者麵部猙獰瞪著眼,刀砍處如撕裂般的難看,就是最高超的屍體縫合工都縫不上,死了都不讓你好看。
要是銀兩給足,一刀下去,不但骨斷皮連,死者雙眼緊閉還麵容安詳,縫合後的刀口竟無半點痕跡。
有錢能使鬼推磨,隻要你銀子使到位,死人都能變活人。
這活隻能由區家來做。
時辰一到,手起刀落,犯人直挺挺地倒地,乍一看血肉模糊,其實氣管和大動脈還連著呢,抬回家縫巴縫巴,抹點雲南白藥,再吃幾盒阿莫西林,養上個把月就可以下床了,然後辦個假身份證,買件中華立領一穿,和正常人一樣。
順便幫區家打個廣告:不吃藥,不打針,一刀下去,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