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有利於指導項目環評工作有序開展

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的關係是包含關係,在工作開展的時機問題上也有先後順序,正常的地區發展通常都是先進行規劃發展環境影響評價,然後才是在具體建設項目開展之前的項目環評,所以積極開展規劃環評能夠正確引導項目環評工作有序開展。規劃環評工作能夠切實解決長期以來的具有區域性特點的綜合環境問題,也能夠解決項目環評所不能解決的深層次環境問題。這就像是樹枝和樹幹的關係,隻有樹幹健康,樹枝也才能茁壯成長。

2.2.1 幫助項目環評克服不足。具體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從某些方麵來說,是一種較低層次的決策行為,從其作用來講,無法有效克服大環境內的資源化整為零以及環境問題積累與發展問題。項目環評僅僅隻能針對具體項目及發展計劃而做出相應反應,因此從大範圍上來說,項目環評具有一定程度的被動性。規劃環評能夠直接參與到地區及城市規劃發展的前期建設,能夠在規劃決策階段就讓發展方案充分考慮其對環境的利弊影響,而且在規劃決策階段發展問題所可能進行的替換方案選擇範圍也更加廣泛,從而能夠從根源上避免具體到項目環評工作階段而出現的不可逆轉的環境汙染問題,從而指導項目環評的健康開展。比如在一定區域範圍之內,雖然每個項目都能夠做到達標,但是這些微小項目如果累加起來,就可能造成環境容量的突破,從而影響到當地整個生態係統和自然環境和諧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已經做出明確批示,今後對未列入專項規劃且規劃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原則上不受理項目環評報告;項目在規劃中,但規劃未依法進行環評的,原則上暫緩受理項目環評報告;對於已開展規劃環評的,規劃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以依法在審批程序上和內容上予以簡化。對於依法應當開展環評而未開展的重要專項規劃,環保部門原則上不予受理規劃中所列項目的環評。要開展開發區(園區)環評執法專項檢查,對未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原則上應暫停受理其規劃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環評。

2.2.2 為項目環評提供評價依據。規劃環評能夠為一個地區或一個城市的總體規劃發展提供環境評價,從而它也能夠為具體項目環評工作提供審批依據以及評價指導,項目環評工作開展過程中能夠充分考慮規劃環評的具體意見,從而減少不必要的工作環節和工作程序,能夠最大限度縮短項目環評的工作周期,在節約人力、物力、財力的同時提升項目環評的工作質量。同時項目環評還能夠在評價過程中以規劃環評指導思想為基礎,真正做到具體項目評價與宏觀調控政策兩者兼顧,讓項目環評更具科學性、合理性與指導性。

參考文獻

[1] 周揚.淺談規劃環評工作對於地區發展的重要性[J].中國環境科學,2011,(4).

[2] 於小龍.環境監督管理製度建設現狀分析[J].中國環評,2012,(11).

(責任編輯:黃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