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道理很簡單,那就是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像故事中的那位大臣一樣,孩子的事情讓他自己決定,父母自己隻提出參考意見,即不要讓孩子一味地跟從父母的決定,應讓孩子用自己的意誌取舍或選擇事物,令其有自我決定的機會,並在決定事物的過程中,培養出肩負責任的自主性與積極性。另外,獨立性與自律性,也可從中培養。
幾乎沒有幾個父母是有意識地損傷孩子們的自信心,或損傷他們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的,但不幸的是這種無意識的傷害俯首皆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們要有意識避免過分保護,給孩子機會讓他們獨立決定自己的事情。
讓孩子學會如何作決定。當然,在培養孩子自己做主的能力時,也應注意:
第一,不要給孩子太多的選擇,如“你想穿什麼顏色的毛衣?”孩子可能會提出家中沒有的東西,若父母不能順從時,反而會使孩子對父母失去信任。而應該問,“你想穿這件綠毛衣,還是那件紅毛衣?”
第二,不能讓孩子選擇有害、不安全的事,因為孩子不知什麼有危險。例如,冬天一定要穿棉衣,這沒有選擇餘地,必須執行,但可給些其他的選擇:“這棉衣由爸爸給你穿?還是媽媽幫你穿?”而不能說:“要不要穿棉衣。”
第三,孩子做決定時,不要給很大壓力。如果孩子的決定不太合理、恰當,大人可給些提醒。如果孩子作決定後,遇到挫折,產生了失敗感,父母也要給予幫助。孩子作決定的機會不可太多,以免給他太大壓力。
第四,根據孩子的願望,運用大人的經驗和知識,幫助孩子做一些決定。這是大人與小孩共同做出的決定,是幫助孩子作決定的好方式。如“要下雨了,在圖書館裏避雨比操場上好些”,這是大人進入孩子的選擇中去。在判斷正確與錯誤的選擇時可說:“我們已答應某某去展覽館,不遵守諾言是錯誤的。”應該讓孩子知道作決定就是要其負責任。
讓孩子知道,隻要盡力而為做出比較合適的決定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十全十美。但如果強調可以隨意作決定,可犯錯誤,孩子就會隨隨便便地作決定。該讓他知道作決定的後果,從而不斷學習,不斷提高判斷能力。如果小孩堅持穿裙子去操場玩,結果不小心弄破了皮膚,你不應說,“瞧,我叫你穿褲子對嗎”,而應說,“你想一想,如果我們下次再來操場玩,我們怎麼保護好自己呢”。隨著孩子長大,經驗增多,作決定的能力與技巧會漸漸提高。
[育子心得]
1家長要舍得對孩子放手。
2父母應該讓孩子學著自己去生活,讓他們在實實在在的生活中找到自我。
3讓孩子學會自主,在有困難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才幹與能力解決。
4培養孩子獨立思考能力。
[名人語錄]
你要教你的孩子走路,但是,應由孩子自己去學走路。
——愛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