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般來講,包辦型溺愛培養出來的孩子尊重父母,尊重別人,也遵守法律和倫理道德,他們隻是喪失了自我。但放縱型溺愛會培養出“他人的地獄”和“社會的敵人”,在放縱型溺愛中長大的孩子,他們的心中隻有自己,他們不尊重父母,輕視別人,也無視法律和倫理道德,他們隻想肆意而為。
可以這樣說,在包辦型溺愛中,父母將孩子當成了“自我的延伸”,孩子成了父母僵化的複製品;而在放縱型溺愛中,父母自願做孩子的“自我的延伸”,他們是孩子的手和腳,心甘情願地接受孩子的指揮。在放縱型溺愛的家庭中,孩子是一家之主,而父母卻要唯命是從。
這是一種顛倒的愛,是一種最懶惰的愛,也是最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愛。
家裏是“小霸王”,校園裏是“小惡魔”
放縱型溺愛會導致孩子成為“他人的地獄”,這一點早在上幼兒園時期就已開始體現。
一位媽媽寫信說,她女兒上幼兒園中班,總被班裏的一個小女孩欺負。“那個小女孩特別愛指揮人,她命令我女兒和她一起玩,我女兒不同意,她生氣了就過來打我女兒。”這位媽媽焦急地問道,“我該怎麼辦?她不光打我女兒,也經常打其他孩子,幼兒園的老師怎麼教育都不行。”
“基本可以斷言,這樣的孩子,在家裏肯定是小霸王,他們指揮父母指揮慣了,到了幼兒園自然會指揮其他孩子。”廣州晴朗天心理谘詢中心的谘詢師袁榮親分析說,“因為父母放縱型的溺愛,他們從小就習慣了讓其他人圍繞著自己轉。”
一些家長可能樂於看到孩子喜歡指揮別人,他們會認為這是孩子天生的領導才能。但是,這種早早就慣出來的“領導才能”因為缺乏對別人的理解,不僅會成為“別人的地獄”,也會成為自己的地獄。
11歲的男孩阿輝,因為總在學校惹麻煩,被父母送來做心理谘詢。在谘詢中,袁榮親了解到,他的爸爸媽媽以前是下鄉知青,吃過很多苦。有了阿輝後,他們發誓不讓兒子重複自己的苦難,不管兒子有什麼要求他們都盡力滿足,結果阿輝成了家裏的小霸王。
譬如,吃飯時,如果他喜歡一個菜,就會把菜霸住,不讓父母吃,除非等他吃夠了或吃厭了,父母才能動筷子。看電視,他要看哪個台,父母不能和他爭,哪怕他去衛生間時父母臨時轉一下台,他都會暴跳如雷。出門時,他累了,爸爸得把他背起來,阿輝大了後,爸爸不想再這樣做了,但媽媽會立即站在孩子這一邊,對他說“你就背他一下吧”。
最典型的是,阿輝喜歡蠟筆小新,他家裏有上百個蠟筆小新的公仔,並且有一個同樣的造型阿輝一口氣買了30多個。
爸爸問他:“你不都有了嗎?還買它做什麼?”
阿輝氣鼓鼓地說:“你管我呢,我就是想要。”
上幼兒園時,阿輝和前麵提到的那個小女孩一樣,愛指揮同學,雖然幼兒園老師提醒他父母要改變一下教育兒子的方式,然而他們總是無動於衷,覺得這不是問題。但上了小學後,阿輝遇到了麻煩——他的學習成績總是班裏倒數的。
這並不奇怪,因為阿輝習慣了別人替他解決問題,但學習是一個人的事情,別人怎麼努力都不能替他掌握知識。不僅如此,因為學習成績糟糕,老師和同學都不再關注他,為了重新成為大家的關注中心,阿輝發展出了一係列的惡劣行為,譬如在課堂上騷擾其他同學,給同學和老師起綽號,故意找老師麻煩……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為了贏取別人的關注。
“凡事占上風,太想成為關注點,這是很多問題孩子製造麻煩的原因。”袁榮親說,“他們多數人難以取得好成績而又極力想成為大家的關注點,就隻好去製造麻煩。”
放縱型溺愛的父母在培育自己的敵人
放縱型溺愛發展到最後,還會培養出“父母的敵人”。17歲的高二男生阿升與爸爸的關係已水火不容,因為和爸爸吵了一架,阿升威脅媽媽說:“你要你老公,還是要我。要他,我就離開這個家。要我,你就得和這個家夥離婚。”
阿升的爸爸是大學教師,媽媽是大公司裏的會計,他們兩人經別人介紹戀愛結婚,感情一直較平淡。等有了阿升後,媽媽就把全部感情投入到兒子身上,忽略了丈夫。
譬如,在吃飯時,媽媽會縱容阿升在飯桌上跳舞,就算兒子把飯菜踩翻了她也隻是很開心地笑。吃魚和雞的時候,她會把骨頭先剔掉,在阿升小時候如此,現在仍然如此。她對袁榮親說,她這樣做是為了節省兒子的時間,防止他上學遲到。午餐是從家裏帶去的盒飯,媽媽也會先把盒飯裏的雞蛋殼剝掉。有一次她忘了剝雞蛋殼,阿升居然餓著肚子回來了,把沒剝殼的雞蛋原封不動地帶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