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關於孩子(1 / 1)

“不行!”初裳馬上果斷拒絕。

“為什麼?”千璽饒有興致的問。

“因為……因為……”初裳就是因為不出個所以然來。

“因為我太年輕。”這個理由不是一般的拙劣……

“沒事。我不介意。”千璽似笑非笑的說。

我介意啊!!初裳心中是百分之一萬拒絕的。

“楠楠很想要一個小孩陪他玩,爸媽也希望早點有個小孩子玩玩。”千璽繼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玩……初裳有點不放心的看了千璽一眼。

“而且,這是夫妻義務。”千璽繼續說。初裳表示智商完全不夠用。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有: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3、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製或幹涉;4、夫妻對家庭共同財產享有同等的所有權和平等的處分權;5、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6、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7、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千璽一下子說了這麼多。

“……”初裳楞楞的聽著,完全被唬住了。一句“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讓初裳無語至極。

“法律都規定了,還敢不履行?”千璽看著她。

“……”這就是歪理!!!曲解!!!

還沒等初裳反應過來,她就被某人拉進房間“履行夫妻義務”了……

『當時是晚上』

隔天早上,初裳醒來的時候那個叫滿身酸痛動彈不得……“易夫人可還起得來?”千璽早已經起來了……初裳把腦袋埋進被窩裏,表示不想說話QAQ……

“易夫人現在還睡是在暗示晚上不睡?”千璽輕笑著在她耳邊說。

“我起。。。”初裳弱弱的說。

起床之後,初裳走到樓下,看著早飯渾然木有胃口。“多吃點吧。易夫人肚子裏可能有小公子了呢。”千璽附在她耳邊,說。

初裳臉一紅,瞪了千璽一眼。“這幾天好好待著,別出去亂跑。店裏我找人看著。”千璽吩咐道。

“那豈不是無聊死了……”初裳忿忿的說。“易夫人的意思是——得多點時間履行夫妻義務?”千璽挑眉。初裳翻了一個白眼,臉頰發燙。

“不,不是那個意思……我要去找辰辰玩兒。”初裳發現自己好像又說錯話了——

“易夫人這麼喜歡小孩子啊——”千璽“意味深長”的看著她。“……”易烊千璽你學壞了……你原來不是這樣的……我後悔了……

如果初裳肚子裏麵的小寶寶知道父母為了讓這個孩子出現,花了多大時間多大精力,一定會很感動的……然而,這也是一個半月之後的事情……

那天,初裳去體檢,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一個月了。說不清是喜是悲。喜的是半個月功夫沒白費,悲的是聽說生孩子很痛苦……QAQ不過總體來說還是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