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宮裏回來後花媚就開始同情墨染,從小被疼愛長大自己十分敬重的父皇竟然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自己的母親居然不知羞恥未婚先孕懷上了他,他還要飽受天下人的恥笑和非議。花媚想或許自己並沒有那麼恨他,如果墨染利用藍漓兒的事情有了解釋,自己不需要替藍漓兒報仇那還有什麼必要嫁給墨染呢?既然如此,還是退婚好了。可是要怎麼開口呢?畢竟太後已經發話了,還有三日便要大婚還來得及退婚嗎?不管怎麼樣,總要試一試的,實在不行就嫁給他了,反正三年之後自己也是要離開的。
當第二日花媚跟墨染說要退婚時,墨染勃然大怒道:“你好自為之,從妾到正妃已經夠抬舉你的了,不要不識好歹。更何況你已經答應了本王,也要了本王的花滿樓。再說本王豈是你說退就退?你真要退婚是不顧藍漓兒那丫頭的死活了對吧,那也好。”說最後一句話,墨染真可謂是咬牙切齒意味深明呢。
花媚聽了墨染的話,心中頓時一驚。自己到時候可以拍屁股走人,那漓兒可不是慘了,她堅信墨染這個腹黑的男人可是什麼都做得出來。利益權衡之後,花媚還是不得不為了藍漓兒而妥協。但花媚轉念一想墨染雖然不是她心愛之人,但這可是她第一次大婚啊。說不在乎是假的,所以該有的必須要有,不該有的也可以有。於是花媚向墨染提了大婚當日及日後要做到的約法十章:
第一:在花媚還沒離開以前,墨染不能再娶她人。
第二:大婚之後,墨染不能碰自己。
第三:墨染要認藍漓兒為義妹,大婚之後隨花媚一起住在墨王府。
第四:沒有花媚的同意,墨染不可以強迫花媚做任何她不願做的事情。
第五:墨王府除墨染以外所有的都可以由花媚隨意支配並處置。
…………
墨染聽完那約法十章,頭頂頓時飛過一群烏鴉。他確定他真的是在娶妻嗎?怎麼比娶祖宗還麻煩?不過是一個玩具而已,如此多事,自己還有必要再娶嗎?要他不娶他人,他正樂得如此呢,因為他早已經恨透天下女子。隻不過對眼前這個女子有那麼一絲絲好感罷了,玩玩有何不可?“好,我都答應你。不過三年之後你愛上我死賴著我不肯離開了怎麼辦?”墨染嘲弄卻自信地望向花媚。
“王爺大人您就把您那顆心盡管放在肚子裏,小女子絕對不會也不敢愛上您。放眼天下間我還不曾瞧得上誰,更何況你呢?”花媚笑言,別說是人就是加上天庭的仙妖界的妖也沒有誰能夠讓她傾心。當然墨染絕對不知道花媚此刻的想法,隻是單純地認為由於花媚長得傾國傾城所以驕傲了些。不過總有一日,他會讓她愛自己愛得生不如死望眼欲穿。
墨染良久注視花媚那張妖豔地臉,大半天才回過神說:“聘禮我明日派人送來,嫁衣呢?”
花媚說:“嫁衣我自己會準備,包括你的,明日給你。”
墨染聽聞花媚要親自準備他們結婚的衣服,心中一股暖意湧出,仿佛那女子就真的是他心愛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