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和人類沒什麼不同,他們是一路貨色!
趁著黑夜,我先下手為強,把她殺了,將她埋在當初救我的地方。這樣,
她就無法利用我了。
隻有一點我不明白,她死前看著我的眼神,為什麼那麼的平靜和安詳。
“救了你,我並不後悔。”
這是她死前的最後一句話。
把她的屍體掩埋過後,我便開始招兵買馬,擴充軍隊,建立起屬於我一個人的部落。
我要複仇!
從此之後,無論是防衛或是掠奪,因為我擁有具有魔力的重油力量,我的部落皆是步步得勝。
久而久之,他們都稱呼我為哥布林之王。
一天,一名下屬士兵在戰鬥中俘虜了一名人類戰士。
我猛地心頭一動,決定親自去拷問他。
過了十多年,我還清晰的記住這張臉,這個人就是殺害我父母的那個人類戰士,除了有些慘白外竟毫無衰老的痕跡,可他眼中的軟弱則與常常在我夢魘中出現的凶狠大相徑庭。
怎麼對待他?我的腦海裏隻有四個字——生不如死。
……
在我鐵血的統治下,部落的發展如日中天。
我甚至曾幻想過,我帶著一隊精銳之師浩浩蕩蕩地開拔,掃平路途上的一切障礙,狂風為我們加油呐喊,暴風雨為我們助威鼓勁,大地也因我們而顫抖,建立起一個橫跨整個卡斯大陸的哥布林帝國。
萬民臣服,眾人敬仰,直至千秋萬代永不落幕。
但直到我遇到了那個叫阿瑞斯的青年戰士。我才知道了,我的宿命何在。
因為我知道,雖然我還未年華老去,但已走到生命的黃昏。
刀鋒從皮膚上精準地切入身體內部,掠過骨骼與內髒,我能清晰地感到自己的意識正在支離破碎,一個凝聚到最高點的能量使得一切都煙消雲散。
故事的結局就是這樣令人猝不及防。
阿瑞斯……可真巧啊。
世間一切必有他最終的結局,不論多麼難以預料的事物也會走向同一條路。
魔鬼,便是為了勇者而生。
戰神之路,永遠都是由白骨與鮮血鋪成。
或許自從那場沒有結局的逃亡開始,一切就已注定。我孤獨地在漫漫長夜中摸索著前行,時常感到倍加畏冷。
格拉蒂絲,那個救我的女巫,我死後注定不會與她相遇。
因為她會在朵朵白雲漂浮的天堂中漫步,
而我,隻是遊蕩在地獄烈焰中一隻孤魂。
ps:番外篇為喜愛《部落之戰》的讀者所著,文章與正文並無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