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沁打開沉重的行李箱,平靜地說:“將軍,我這裏有能擊敗倭國陸軍的超級武器,不知你感不感興趣?敢不敢跟我做一筆大生意?”
一架奇特的機械展現在恩基眼前,看樣子屬於一種大型槍械,但以前從未見過。
槍管很粗,用長達6。4米的帆布袋供彈,底座有兩個輪子。
恩基:“嗯,怪不得衛士抬這個箱子的時候一直發牢騷,說怎麼這麼沉,原來是這麼大的一個鐵家夥!”
馬克沁:“哈哈,這是我的最新發明-重機槍,足足有54斤,確實重了點,不過性能絕對可靠。從你扣住扳機開始,就能以10發每秒的超高速連續射擊,直到子彈打光為止。”
恩基:“10發每秒?那也就是600發每分種,這可能嗎,現在各國最新式的步槍射速也就4秒一發,你不會是開玩笑吧?”
馬克沁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將軍,你看我像是在開玩笑嗎?”
“我采用的是自創的一套自動發射原理,射出第一發子彈後,火藥燃氣會推動槍機後坐將空彈殼拋出去,然後帶動彈簧推下一發子彈到槍膛,射出下一發子彈,除非子彈打光,不然射擊會一直持續下去。”
恩基:“不用拉槍栓上子彈?”
馬克沁:“對。倭國陸軍現在的主戰裝備三八式步槍,以及貴軍的毛瑟98式,都是很原始的槍械,每打一發就要拉一次槍栓,射速實在太慢,跟我的重機槍相比差遠了!”
恩基若有所思,問道:“恕我冒犯,如果這種新武器的威力真的如你所說,為什麼你這個軍火商人會自尋短見?不好賣吧?”
馬克沁略顯尷尬地說:“不瞞你說,自從我把它發明出來以來已經五年了,我遊遍了歐洲諸國,但始終沒賣出去一挺。近期來到東方的倭國,沒想到也吃了閉門羹。庸庸碌碌地活了大半輩子,結果還是如此慘淡,於是我開始懷疑自己生存的意義何在。”
“我不懂軍事,也不會打仗,隻喜歡發明槍械。我堅信它是有用的,射速如此高的新式武器,我絕不相信它在戰場上毫無存在價值!”
恩基歎了口氣:“也許是生不逢時吧,現在各國陸軍信奉的都是進攻思想,強調以積極的運動戰打垮對手,排斥防禦,而你這個新發明太重了,單兵根本無法攜帶,在進攻作戰中毫無意義,步兵需要的是便於攜帶的步槍。”
馬克沁問道:“你說的很有道理,但你覺得呢,它到底有沒有用?是不是隻是一堆毫無作用的廢鐵?”
恩基思考了一會,回答道:“我現在還無法回答你,老實說,我能感覺到它很有用,但缺乏實踐的證據。”
“不過,我這裏有一個機會,我所在的軍區馬上要舉行一次大規模軍事演習,雙方要進行激烈的進攻與防禦對抗,如果在實踐中證明它價值巨大,我一定會買下來!不知你有沒有興趣參加?”
馬克沁:“好,有用沒用不是你我說的算的,一切靠實戰效果評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