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好的辦公室幹部應加強“三力”錘煉
辦公史話
作者:肖輝
2013年3月14日,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決議,批準國務院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繁榮發展,不再保留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繁榮發展。為進一步推進文化體製改革,統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著作權管理等。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不再保留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後經討論修改,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改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曆史沿革:1949年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委員會成立。1949年11月組建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委員會是其前身。1954年國務院成立,調整原政務院組織機構,撤銷出版總署。1985年在文化部設立國家版權局,將文化部原出版局改稱國家出版局。國家出版局與國家版權局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家出版局局長兼任國家版權局局長。1987年撤銷國家出版局,設立直屬國務院的新聞出版署,保留國家版權局,繼續保持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形式。2001年新聞出版署更名為新聞出版總署,升格為正部級機構。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曆史沿革:1949年成立中國廣播事業管理處、廣播事業局。1952年更名為中央廣播事業局。1982年組建為廣播電視部。1986年廣播電視部與文化部電影局合並為廣播電影電視部。1998年廣播電影電視部改為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的這一決策,是十分有意義的。改革開放30多年來,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都有了很大的發展,伴隨著產業發展和文化繁榮,也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如條塊分割,部門封鎖,按照媒體類別進行管理,各自審批,廣電集團與出版集團老死不相往來,出版傳媒集團隻有報刊紙媒沒有視聽媒體,廣電集團沒有平媒的支持與配合,產業融合困難。而國外出版傳媒集團除書刊以外往往包括通訊社、報紙、期刊、網站、電影製片廠、電台、電視台、衛星傳媒、院線平台等。同時,中央政府製定和實施國家級中長期戰略級的影視傳媒文化發展戰略,全國成立出版傳媒集團做大做強,或者企業跨部門、跨所有製、跨行業、跨媒體並購等方麵,也都存在著很大障礙。綜合性地向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公共文化品服務,甚至打造超級文化航母讓中國傳統文化“走出去”,跨部門、跨媒體打擊盜版等,也都存在一定困難等等。所以,成立新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及時的。
成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利於國家文化產業戰略的製定和實施,有利於產業融合發展,有利於企業集團的成立和做大做強,有利於公共文化服務,有利於規範文化市場,有利於實現文化“走出去”,提高中華傳統文化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好處多多。 對於廣大報業集團、廣電集團、發行集團、大型網絡公司和出版傳媒集團,更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對於即將和正在開發多媒體數字閱讀內容的產品策劃與運營人員,也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從企業操作的層麵看,以後廣電和新聞出版互聯互通,有助於加快三屏(閱讀器、電視、銀幕)合一,發布數字多媒體內容。
(作者單位:北京中聯恒達文化傳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