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後醒來,兩人相視一笑。據不提昨日之事,哪怕想起很多,也隻字不提。酒友的最好境界便是如此。
雖然不知道要去的方向,兩人還是繼續前行,一路上見識了很多歡歡樂樂,悲悲切切。
最值得一說的是兩人遇到過在山間自縊的漢子,堂堂七尺男兒被生活折磨的放棄抵抗,選擇永遠逃避。念恩,遞給他身上的酒袋,這個七尺男兒邊喝邊訴說自己的遭遇。他說:“自己本事富貴人家,良田百畝,雖不是什麼腰纏萬貫的大戶,但是不愁吃喝總不成問題。他有個青梅竹馬的女孩,他喜歡她。像是喜歡山裏的鬆樹喜歡這座大山一樣喜歡。”
他說:“後來這個女孩被縣裏縣官的兒子看上,強行發生了關係。自己心愛的那個人啊,就這樣每天都要被那個畜生淩辱。”
他說:“她死了。縣官將罪行安排在自己身上,其實不用那麼麻煩,她死了,自己肯定要去陪他,何必要怕自己抱負,多此一舉。”
他喝光酒了,告別兩人。恐怕是擔心自己的屍體影響兩位在此歇腳,另找他地去了。
念恩本想拉著,宋陽卻阻止了他。“我也有過類似的感想,如果他自己喪失了生的希望,我們救下他,隻會更痛苦。佛不是總說有輪回嗎?這世的不幸,換下世的無憂吧。”
念恩差異的看著宋陽:“小小年紀,怎麼一點行俠仗義的風格都沒有?”
“有,我要去懲罰那個縣官的兒子。”
“那他?”
“他是個普通人,沒有修行內力。在接過酒袋的時候,我將一股內力注入他體內,加上他喝過酒,他會昏過去。”
“我就說,你不能那麼冷血。”
縣官的住所實在是太好打聽了,兒子的事情也是縣城裏人盡皆知。兩人很輕鬆的就找到了縣官兒子,一路跟隨,這個花花公子倒是自信,一個護衛都沒有。加上兩人都是孩子的麵孔,雖說身高接近成年人,但是還是能讓不少人放鬆警惕。
宋陽拿出隨身清理野味的匕首,抵在著花花公子的後背。緊接著說道:“不許喊,否則我就捅下去。”
念恩為了放鬆花花公子的戒備“放心,我們隻求財。我保證不殺你。”
花花公子也就是吃老虎,整日裏在縣城耀武揚威,那曾想會遇到這種事情。“別...別....別殺我,你們要錢,我給你錢。別殺我。”
“跟我走,老老實實的。我就看是你的狗腿子來的快,還是我背後的刀子快。”
“我不喊,不喊。我走,我走。”
一路上還是有不少人發現了這位平時過街像土匪強盜似的縣官兒子今天的反常,否則哪能這麼老實,這縣裏不管是黃花大閨女還是已為人婦的少女,哪個沒被著男人吃過豆腐?
隻是所有人都裝作沒看見,碰上著花花公子給自己投來求助眼神的,都自覺往上看,有的幹脆喊一句:“唉,老婆子,你喊我啊。”